2025-12-07 23:45:48
中國化學公告稱,其孫公司賽鼎寧波收到法院的《應訴通知書》,涉及康得新財務造假案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原告索賠41.39億元,另要求300萬元其他費用,賽鼎寧波位列40名被告中的第31位。中國化學回應稱,孫公司不存在明知康得新財務造假而配合的情形,非主要責任主體,案件不會對公司利潤產生實質影響。
每經記者|彭斐 每經編輯|陳星
一則來自中國化學(SH601117,股價7.67元,市值468.40億元)的公告,將“康得新財務造假案”再次推至臺前——高達41億元的巨額索賠清單上,出現了中國化學孫公司的名字。
12月7日晚間,中國化學發布公告稱,其孫公司中國化學賽鼎寧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鼎寧波)近日收到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
此次訴訟中,被告席上有多達40名責任主體,賽鼎寧波位列第31位。原告方要求的賠償金額暫計人民幣41.39億元。
中國化學迅速作出回應,稱孫公司不存在明知康得新財務造假而予以配合的情形,且該訴訟不會對公司利潤產生實質影響。
根據公告,原告胡菊玲等人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將康得新及一眾相關責任方告上法庭。
在40名被告中,除了康得新及其大股東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外,還包括了昔日的實控人鐘玉、原財務總監王瑜、原總經理徐曙等核心人物。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被告名單還囊括了眾多中介機構和合作方等,如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恒泰長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及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等。
原告方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康得新向胡菊玲等原告支付因虛假陳述引起的投資損失之侵權賠償款(含投資差額損失、印花稅、傭金),暫計人民幣41.39億元。
此外,原告請求法院判令除被告一外其余所有被告對原告的上述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請求法院判令上述所有被告共同向原告訴訟代表人支付公告費、通知費、律師費、鑒定費、測算輔助費等費用,暫定人民幣300萬元,并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截至公告披露日,該案件法院已立案受理,但尚未開庭審理。
中國化學公告稱,經初步核實,賽鼎寧波不存在明知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財務造假而予以配合的情形,同時本案被告多達四十名,賽鼎寧波并非本案主要責任主體。
公司初步評估認為,本案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實質影響。
記者注意到,2025年前三季度,中國化學實現營業收入1358.45億元,同比增長1.26%;歸母凈利潤達到42.32億元,同比增長10.28%。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總資產高達2425.98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655.27億元。2025年前三季度,中國化學實現新簽合同額2545.61億元。
從年度數據來看,公司2024年全年實現營業收入1858.44億元,歸母凈利潤56.88億元。
中國化學在12月7日晚間公告中表示: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訴訟案件進展情況,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20223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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