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0-24 17:13:13
每經AI快訊,10月24日,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等六部門發布關于規范再生銅及銅合金原料、再生鋁及鋁合金原料進口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符合附表要求的再生銅鋁原料不屬于固體廢物,可自由進口。附表中不同種類的再生銅鋁原料不允許混裝,報關時同一報關單下不允許申報不同種類的再生銅鋁原料;不同類別的散裝再生銅鋁原料不允許混裝,當不同類別的再生銅鋁原料有獨立包裝時可以混裝,但應分類放置。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5日起實施。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