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7-15 22:55:49
◎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的批復》,原則同意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進入破產重整程序。銀保監會表示,易安財險公司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后續工作。如遇重大情況,及時向銀保監會報告。
每經記者|袁園 每經編輯|陳旭
7月15日晚間,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的批復》稱,原則同意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進入破產重整程序。
銀保監會表示,易安財險公司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后續工作。如遇重大情況,及時向銀保監會報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批復的落款日期為2022年6月29日。
官網簡介顯示,易安財險是經原保監會批準設立的國內四家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之一,2016年2月16日獲批開業,注冊資本金10億元,注冊地為深圳市。
為充分保障易安財險保單持有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易安財險現就保單債權的保障事宜進行了公告。公告顯示,以易安財險作為保險人的保險合同,以下情形需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1)重整受理日前已到期的保單,已發生保險事故,但保險人尚未完成賠付的;
(2)重整受理日前未到期的保單,已發生保險事故且保險人完成本次賠付后保險責任即終止的;
(3)重整受理日前或重整期間,投保人申請退保且保險人尚未退還保險費的。
為簡化債權申報程序,充分保障保單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上述保單持有人(統稱為“保單債權人”)授權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險保障基金公司)代為申報債權、參加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保單債權人如不同意授權保險保障基金公司代為行使上述權利,可以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債權申報截止日前通過電話或者書面方式提出異議,并以債權人的身份直接參與易安財險重整程序,包括申報債權、參加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等,債權申報流程參考北京金融法院發布的債權申報公告。
異議期屆滿后,無異議的保單債權人視為授權保險保障基金公司代為行使相關權利,無須另行出具授權委托文件。
重整受理日前已發生保險事故的,請保單持有人及時通知保險人,并提供確認保險事故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證明和資料,保險人將及時作出核定。已經通知和提交的,無需重復。保險保障基金公司將根據核定結果代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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