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找到組織”與銀行合作再添話語權
2010-06-23 01:40:12
每經記者 萬敏 發自北京
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大佬馬云說過,隨時準備把支付寶獻給國家?,F在馬云該松了一口氣,《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辦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長期游離于金融監管之外的支付公司終于“找到了組織”。
一方面,接受監管意味著此前存在于第三方支付行業種種不規范行為的終結,另一方面,它們在同銀行這樣的“正規軍”競爭時,也將具備更多的話語權。
多家企業曾涉違規
就在央行《辦法》出臺的當口,有關快錢高管涉及賭博洗錢的報道正使得這個市場份額不小的支付公司陷入窘境。因為《辦法》中明確規定,《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具備的條件包括“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據媒體報道,在蘇州偵破的“樂天堂”開設賭場案中,抓獲第三方支付平臺快錢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梅某,經查,梅某與境外賭博集團勾結,協助境外賭博集團流轉資金30余億元,快錢公司從中獲利1700余萬元。
一位接近快錢公司的人士表示,包括國內許多支付行業前幾名在內的支付公司,都曾經牽涉到黃色網站、賭博或洗錢的案件中,而快錢剛好撞到了央行公布《辦法》的時間當口。
他同時表示,媒體報道的“梅某”并不是快錢公司的高管人員。另外,“獲利1700萬余元”,是快錢按照“流轉資金30余億元”的1.5%的比例收取的費用,而有的公司收取3%~5%的手續費更是暴利的、違規的行為。
但這筆30余億元的資金性質確實違規,這位人士也頗為無奈,他表示,一些非法行業偽裝成正常的公司,編造正常的資金往來項目,支付公司在監控方面確實難以做到萬無一失。
快錢公司日前的官方聲明稱,“快錢將依據管理辦法的規定,積極做好自身業務的合規工作,申請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
加速行業資源集聚
盡管《辦法》對包括網絡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進行了規范監管,然而不論從發展速度還是行業規模來看,網絡支付無疑是“發牌”工作的重點。
《辦法》稱,網絡支付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國內近300家大小第三方支付企業均屬于這一范疇。
而直至今年1月25日,支付清算協會召開了發起人會議。據相關媒體報道,協會發起人單位共61家,其中包括28家商業銀行、27家國內主要非金融性支付清算組織,以及6家特批機構。而據易觀國際的數據,2009年互聯網支付市場中,支付寶和財付通分別占據52%和24.7%的市場份額,當仁不讓地占據前兩把交椅。ChinaPay、快錢、環迅支付、易寶、首信易和網銀在線則以10%以下的份額列于第二梯隊,其余支付企業的市場份額均小于0.1%。
其中,以環迅支付為代表的支付公司采用的是收費盈利模式,主要收取三部分費用:新商戶接入時的開通服務費、每筆交易的交易手續費,以及系統二級開發的定制費用。
而對用戶免費的支付寶目前尚未公布其盈利模式。盡管到2009年7月,支付寶宣稱注冊會員已超過2個億。業內人士認為,支付寶未來的盈利模式確實存在很多種形式,最有可能的一種,就是先培育市場,再壟斷市場,成為掌握龐大商業信息和客戶資源的支付公司。到那時它就會成為每個銀行的最優質客戶。而《辦法》的公布,無疑會加快支付行業一批小型企業的消失,大型企業則會在更有序的市場競爭中,積累更多的信息、客戶資源,從而加速強大。
艾瑞咨詢認為,《辦法》的意義首先在于提高支付企業門檻,優勝劣汰,使沒有足夠資源提高安全及風控的支付企業退出市場,進而提高整個行業的服務水平,一批缺乏實力的支付企業將會退出市場,并認為,目前市場上排名居前的第三方支付獲得牌照的機會很大,畢竟銀行也需要第三方支付企業幫助其拓展普通消費的支付領域和商戶。
挑戰銀行話語權
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受到更多監管的同時,支付許可證的發放或許將激化非金融機構支付企業與銀行之間的競爭。
銀行與第三方公司的合作,彌補了部分商業銀行網點不足的缺點,有效拓展了銀行的信用卡業務,并且擴大了各個銀行的客戶群體,但就短期盈利來看,銀行也損失了商戶回傭帶來的收益。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支付寶網上交易的會員如果在異地的話,會發生大約占交易額1%的匯費費率,同時支付寶還要支付占交易額一定比例的手續費。而當支付寶力量足夠大時,它可以把這兩筆費用合成為一筆打包與銀行談判。
與此同時,從具體業務占有量來看,據艾瑞咨詢的調研報告,僅以2008年的數據來看,在使用網上銀行完成支付繳費的用戶中,有54.8%是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接入的,超過了直接登錄網銀進行在線支付的用戶。在銀行日益重視個人用戶及網上銀行建設的雙重作用下,第三方支付的用戶導入對銀行的重要性極其明顯。
但網銀也有其自身的優勢。在各個應用領域當中,僅網絡購物領域的網上支付使用率高于網上銀行使用率。網上銀行在生活繳費、網絡炒股、信用卡還款等多個方面絕對領先于網上支付,且使用率差距較大,而在第三方支付著重發力的電信繳費、航空客票、旅游酒店預定領域,雖使用率依然有所差距,但是差距明顯較小。
然而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第三方支付行業的領軍者支付寶的服務界限早已超過了網購。除了開展公共事業繳費,支付寶也在嘗試添加各種交費項目,例如與國家教育部考試中心、浙江省司法考試中心、江西自考中心等多家教育機構合作,未來將為報考者提供線上交費服務。
支付寶的高速發展已經吸引了一些網點鋪設不占優勢的銀行的合作,“從2008年與支付寶開展合作以來,我們公共事業繳費99%的增長額都是來自支付寶客戶。”光大銀行電子銀行部總經理李堅說。
【行業迷局】
“支付辦法”存模糊地帶客戶備付金監管仍有空白
每經記者 張瑋 發自北京
雖然第三方支付機構即將被收編為“正規軍”,然而,對于支付機構接受的客戶備付金應該如何監管與運用,卻是橫在管理部門面前一道尚待解決的難題。
6月21日,央行制定并出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范了包括網絡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等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并明確指出,任何非金融機構要從事第三方支付業務,必須在明年9月1日之前向央行申請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
業內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雖然央行此番將第三方支付納入監管體系,發放牌照進行統一管理,將把第三方支付機構約束在一個合法的軌道內健康運營,但《辦法》中并未明確該如何對支付機構的巨額沉淀資金進行監管與運用,客戶備付金的控制和托管安全成為擺在管理層面前的一道難題。
監管還有細化空間
市場在關注第三方支付平臺提高門檻、非金融機構支付行業整體洗牌的同時,《辦法》中沒有細化到的模糊地帶卻正成為業內關注的焦點,比如客戶備付金的監管與運用。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潘辛平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辦法》并沒有明確提出客戶備付金誰能提取,以及如何管理等問題。
“央行早就應該下工夫研究沉淀資金的托管和監管問題,這是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蹦抽L期關注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的專家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他指出,央行下發的《辦法》最重要的就是管理備付金的風險,然而在這項風險的控制上,卻沒有具體細則出臺。
潘辛平也指出,管理層理應把監管的重心放在支付公司巨額沉淀資金如何監管與運用方面,以便對這方面的風險加強管理。
潘辛平向記者表示,雖然 《辦法》的第24條規定支付機構接受的客戶備付金不屬于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但《辦法》中卻沒有針對支付機構的客戶備付金托管給出具體的措施。
他進一步分析稱,雖然第三方支付企業將保證金托管在銀行專用賬戶內,但資金控制權仍在支付企業而非銀行,銀行沒有能力獲得亦無法核對全部網上交易記錄,因此目前的托管事實上主要還是依靠支付企業自身的信用和自律,存在較大的使用風險。
據悉,由于證券公司挪用客戶巨額保證金創下先例,才引發了監管機構對資金托管安全的重視,正是因為這類問題的發生,證監會才加大力度進行改革,確立了證券公司第三方存管制度以及存管銀行的監管義務、監管收益等。
目前證券公司的資金托管模式是:銀行只接受客戶或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指令,與證券公司完全隔離,以便更好地規避風險。潘辛平指出,支付公司的客戶備付金托管,可能將參照證券公司的資金托管模式。
盲點下的風險涌動
據了解,第三方支付企業的沉淀資金一直以來都是爭議焦點,是否利用沉淀資金對外放貸等其他涉及灰色產業鏈的事件都備受關注,隨著非金融機構支付平臺的數量和規模都急速發展,第三方支付企業對于沉淀資金的運用問題進一步加大了金融系統的風險。易觀國際近期發布的《2010年第1季度中國第三方支付市場季度監測》數據顯示,今年第1季度中國第三方支付市場交易規模達到2081.6億元,其中互聯網支付達1999.4億元,環比增長13%,季度支付筆數為7.29億筆。
上述長期關注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的專家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指出,第三方支付帶來了大量沉淀資金的使用風險,也增加了洗錢、套現、賭博、欺詐等非法活動的可能性,虛擬貨幣對實體貨幣的正常運行也造成了一定沖擊。
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也曾表示,第三方支付所產生的沉淀資金數額巨大,這些資金可能被用于風險較高的投資活動或其他活動,加上各第三方支付企業運作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可能引發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
據了解,多家第三方支付企業中,只有支付寶對沉淀資金的使用進行公示,支付寶作為第三方網上支付交易規模最大的支付機構,曾公開表示其沉淀資金由工商銀行托管,并且從2007年下半年開始每月在網站發布資金托管報告,而其他企業的沉淀資金如何處理,幾乎沒有公開披露,處于“潛伏”狀態的沉淀資金是否被違規、非法利用則不得而知。
【企業聲音】
易寶副總裁余晨:
最大受益者是整個行業洗牌作用不會有想象的大
每經實習記者 葛翠翠 發自北京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一石激起千層浪,究竟誰會是《辦法》的最大受益者?昨日(6月22日),易寶支付副總裁余晨接受了《每日經濟新聞》(以下簡稱NBD)記者的專訪,他認為,《辦法》頒布后的最大受益者是整個第三方支付行業,因為其最大的競爭對手不在行業內,而是來自行業外的整個傳統支付方式。
NBD:你能否介紹一下《辦法》的出臺過程?作為一家支付企業,易寶是否參與了《辦法》的制訂?
余晨:2006年央行做草案時,就請了10家支付公司,其中有4家國外公司,借鑒它們的經驗和意見;6家中國公司,包括支付寶、易寶這樣的企業。央行有一個金融標準委員會,其中的支付標準小組對相關標準進行了討論和制訂,我們進行了相關的協助和參與,提供了部分市場數據?!掇k法》的制訂是由央行來完成,我們是被監管的對象。
NBD:你對《辦法》有怎樣的看法?
余晨:規范得以明朗化,是很好的一件事,可以說,我們對該《辦法》等待已久。對于《辦法》的出臺,第一,我們肯定是歡迎和支持;第二,做商業,最怕的是市場的不確定性,或者政策的不確定性,《辦法》的一個意義就是變不確定為確定,給第三方支付一個合法化的說法,由此,我們很多業務的開展也就名正言順;第三,從長遠來看,《辦法》有利于行業健康可持續性發展。第三方支付行業目前存在一些邊界和不規范的地方,而《辦法》則可以促進它的健康。我相信別的支付公司,也會認為這是一件好事。
NBD:有觀點認為,《辦法》會使超過半數的支付企業遭到淘汰,你怎樣認為?
余晨:外界可能更關注行業洗牌這樣的角度。事實上,在業內,我很難找出幾十家支付公司,有些統計數據可能把支付代理、區域性的公益公司都放了進來,但對于泡在行業中的企業來說,天天見的,有名有姓的(支付企業),實際上只有眾所周知的幾家。所以,《辦法》的影響可能沒有那么大的戲劇性。
事實上,任何一個市場,即使沒有“牌照”,也會慢慢整合,如果現在有一個管理辦法,可能會讓市場整合得更快一點。
從行業發展的角度來講,央行公布《辦法》,這肯定是一個里程碑式的事件,但從我們這個行業來看,2006年已經出臺了草案,昨天公布的內容跟草案的基本原則是一致的,所以《辦法》并非突然而至。
NBD:《辦法》中關于備付金的條款是否會對支付企業的盈利造成沖擊?(注:備付金條款即“支付機構只能根據客戶發起的支付指令轉移備付金。禁止支付機構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備付金”。)
余晨:對易寶來說,這一規定沒有影響,因為易寶不做擔保,不產生沉淀資金。對C2C和擔保支付的公司來說,沉淀資金比較大,但即使這種支付平臺也不會挪用客戶資金,以美國以前最大的支付企業Paypal為例,遑論挪用資金,就是吃利息也是不允許的。
從盈利模式的角度來說,易寶主要靠向商戶收取手續費,從2008年、2009年就以此實現了盈利。支付平臺是一個規模經濟,其盈利和沉淀資金沒有任何關系。
至于說所有的支付公司都不會利用沉淀資金來獲取收益,我沒有辦法打包票,但從歷史和國外支付企業的成長來看,支付公司盈利一般不會采用挪用客戶沉淀資金的模式。
NBD:怎樣看待支付平臺“國家隊”和“草根隊”的博弈?
余晨:我認為,央行的態度還是比較開放的,現在的門檻也比較低,對于第三方支付這種新興業務,國家還是鼓勵企業參與其中。我感受到的市場和政策環境仍然比較寬松,可以看到,在行業內,目前靠前的企業基本上都是民營企業。
另外一點,可能大家沒有意識到,所謂“國家隊”,比如銀聯電子支付,其業務側重點跟我們并不一樣。囿于其體制與定位,銀聯這種企業更偏向基礎服務,我們更多的是應用和服務。大家的層面不一樣,所以并不相互矛盾,易寶甚至可能和銀聯就電子支付進行合作,“國家隊”和“草根隊”并非簡單的競爭關系。
NBD:那么《辦法》頒布后,你認為最大的受益者是誰?
余晨:整個第三方支付行業。
我認為,電子支付最大的競爭不在行業內部。在行業內,大家的側重點都不一樣,比如支付寶以擔保支付為主,易寶以電信、航空等行業支付為主,所以行業內并非完全直接競爭。
最大的競爭存于外部,即整個電子支付和傳統支付的競爭。電子支付雖然增長很快,但幾千億元的交易額跟上萬億元的GDP比起來還只是一點小零頭。蛋糕做大,行業才有前途。
拉卡拉總裁孫陶然:
規模較小的支付企業會有壓力
每經實習記者 葛翠翠 發自北京
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辦法》)的出臺,《每日經濟新聞》(以下簡稱NBD)記者采訪了線下支付公司拉卡拉的總裁孫陶然,看看他對于《辦法》的出臺有著怎樣的看法。
NBD:對于《辦法》的出臺,你有什么看法?
孫陶然:屬于意料之中,我們非常歡迎?!掇k法》規定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對于行業的發展是一個較好的促進。我們滿足申請牌照的條件,并將按照央行規定申領牌照。
NBD:第三方支付市場有多大,其未來前景如何?
孫陶然:非常大,大到預測已經沒有太大意義。隨著現在整個商業的發展,人們對支付的需求越來越多,原來只需水、電、煤三張繳費單,現在有有線、寬帶等多種支付需求。根據易觀國際的數據,拉卡拉在線下支付市場的占比達到60%左右。
NBD:那么你怎樣看《辦法》對行業的影響?
孫陶然:《辦法》設定了一定的門檻,包括外部和內部條件,恐怕對規模比較小的企業確實有一定的壓力。但我個人認為,如果企業的服務有市場需求,消費者需要你提供的服務,就一定可以發展下去。
NBD:你認為《辦法》最大的受益者是誰?
孫陶然:有愿景、有實力,認真在行業中投入和耕耘的企業;投機取巧的企業不太可能走下去。
【機構看法】
第三方支付準入:達到門檻不等于獲批
每經記者 印崢嶸 發自上海
6月21日,央行正式公布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讓人們再次聚焦第三方支付行業。
對于央行此次發文規范第三方支付,易觀國際分析人士表示,《辦法》的重要意義之一就在于明確界定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法律定義,即通俗意義上講的第三方支付機構。
在《辦法》中,央行對該行業的準入做出了門檻限制:支付機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3000萬元,全國范圍內從事業務的則不得低于1億元,此外還要符合反洗錢措施,并且對高管的從業經歷、背景都有相關強制性要求。
易觀國際分析人士表示,種種跡象顯示,《辦法》規定的只是獲得支付“牌照”的底線門檻,市場上主要的第三方在線支付公司達到該門檻均沒有太大難度。但上述條件其實只是報批的條件,牌照發放的時間和數量仍有待央行具體政策。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支付行業高管人士表示,對第三方支付商而言,獲得支付許可的最大的“攔路虎”有兩條,一是申請企業連續兩年盈利;第二則是支付機構的實繳貨幣資本(即注冊資本)與客戶備付金日均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10%。
上述人士表示,連續兩年盈利就足以讓很多支付廠商退出競爭,而后一條對市場份額較大的交易平臺來講,威力不容小覷。
據《每日經濟新聞》了解,支付寶目前的日均交易額超過10億元,但是客戶備付金遠遠超過這一數字,因為備付金還包括客戶被凍結,但尚未完成交易、確認劃轉的資金,以及客戶存留在支付寶賬戶的余額。這也意味著,支付寶的實繳資本金必須遠超過1億元人民幣。
《辦法》還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每張支付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再次申請需要在期滿前6個月再進行申請。
此外,已經獲得支付業務許可的企業,如果在許可經營期間累計虧損超過其實繳貨幣資本的50%,央行及其分支機構有權責令其停止辦理部分或全部支付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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