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12-11 14:53:05
每經AI快訊,12月1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優化集中式新能源發電企業市場報價的通知(試行),參與集中報價的新能源發電企業,原則上集中后的總裝機規模不應超過所在省(區、市)電力市場單個最大燃煤發電廠裝機規模(不含特高壓輸電通道配套電源)。原則上僅允許同一集團(同一母公司、同一控股股東、同一實際控制人等)內同一省(區、市)的新能源發電企業進行集中報價,禁止跨集團、跨省(區、市)集中報價。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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