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5-23 20:49:41
2025年5月第四周,A股綠色周報顯示,多家上市公司暴露環境風險。其中,兗礦能源控股公司因礦井水未經深度處理即外排至景區,被罰款55萬元;中煤能源控股公司因超標排放二氧化硫,被罰款24萬元;綠地控股旗下公司因轉移建筑垃圾時未運行電子轉移聯單,被罰款10萬元。
每經記者|劉志遠 每經編輯|張海妮
礦井水未經深度處理即外排至景區,兗礦能源(SH600188)控股公司被罰55萬元;超標排放二氧化硫,中煤能源(SH601898)控股公司收到24萬元罰單??
2025年5月第四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A股綠色周報第200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個省份、337個地級市政府發布的環境質量、環境排放和污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數據來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信息數據,發布“A股綠色周報”,旨在借助環境數據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信息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5月第四周收集到的數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5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在企業管理能力、財務狀況、行業競爭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環境風險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況(5月第四周)
本期數據顯示,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信息共關聯到5家上市公司。其中,3家屬于國資控制的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5家上市公司背后有68.04萬戶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兗礦能源控股公司鄂爾多斯市營盤壕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營盤壕煤炭)因礦井水未經深度處理即外排至景區,被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局罰款55萬元。
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局官網發布的文號為“鄂環罰﹝2025﹞1號”的處罰書顯示,營盤壕煤炭將未經過深度處理的礦井水通過管道排入烏審旗察汗蘇力德景區內的1處土坑,土坑未采取防滲措施,且礦井水通過土坑南側的管道溢流至察汗蘇力德景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營盤壕煤炭被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局罰款55萬元。
5月21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兗礦能源公開電子郵箱發去采訪函。5月22日,記者致電兗礦能源,接線人員表示,將去了解上述處罰具體情況并查看采訪函。截至發稿,記者未獲進一步回應。
信用中國收錄的文號為“溫鹿綜執罰決字﹝2024﹞第002852號”的處罰書顯示,綠地控股(SH600606)旗下公司廣西建工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因在轉移溫州國際未來科技島產業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環島路(高品街至飛虹路)及智源街(環島路至板橋二路)產生的建筑垃圾時未運行電子轉移聯單。依據《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第五十九條,廣西建工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被溫州市鹿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罰款10萬元。
5月21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綠地控股公開電子郵箱發去采訪函。5月22日,記者致電綠地控股,接線人員表示,將去查看采訪函。截至發稿,記者未獲進一步回應。
本期數據顯示,中煤能源控股公司靈石縣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九鑫焦化)因超標排放二氧化硫,被晉中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4萬元。
信用中國收錄的文號為“市環罰﹝2025﹞6006號”的處罰書顯示,2025年1月6日11時干熄焦地面站排放口點位二氧化硫濃度為81.84mg/m3(標準值:80mg/m3),超過標準限值0.023倍,超標1小時。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九鑫焦化被晉中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4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5月12日。
5月21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中煤能源公開電子郵箱發去采訪函。5月22日至23日,記者多次致電中煤能源年度報告中的公開電話,但電話無人接聽。截至發稿,記者未獲回應。
近年來,隨著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步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財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因此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數據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項目數據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信息數據的公開均有賴于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水平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確立“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信息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完善公眾參與程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認的原則。
如對本項目環境數據存在疑問,或需就榜單涉及環境問題進行溝通反饋,請聯系蔚藍地圖。
(實習生李嘉怡、陳佳赫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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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20223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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