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4-29 17:25:59
每經記者 孔澤思 每經編輯 孫志成 張益銘
近日,“深圳政法”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一則案例,4月22日上午,一名年過七旬的內地老人在另外兩名老人陪同下,持大量疑似偽鈔到香港旺角某銀行開戶。銀行職員發現一張面值高達5億港元的“債券”,隨即報警求助。
香港執法部門經初步調查后,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拘捕三人,并將他們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調查。
4月28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香港警務處公共關系部當值新聞主任處獲悉,警方共查獲1995張懷疑印有“港幣五億元債券”字樣的虛假文書。其中75歲男子已獲準保釋;另兩人涉嫌“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將于6月19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每經記者近日搜索發現,部分網購平臺有商家出售所謂“香港債券”,面值從1億港元到1000億港元不等,商品介紹中寫有“原封套裝香港獅子債券”“香港國際貨幣有限公司”等字樣,還有防偽效果,價格僅數十元。
圖片來源:網購平臺截圖
每經記者近日咨詢了多家商戶客服,其均表示售賣的是工藝品,不可實際兌換。4月28日,記者再次查看上述商家時,發現“債券”均已下架,客服人員稱是平臺操作下架,“不讓賣了”。
事件發生后,有網友在社交媒體稱,懷疑老人是遭遇詐騙,也有輿論認為,億元“債券”明顯超過正常人認為的假幣,其娛樂屬性大于實際意義。如果在內地持有并在銀行兌換類似“貨幣”“債券”,會有什么法律后果?
4月28日,康德智庫專家,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邢鑫在接受每經記者書面采訪時認為,類似情況中,銀行方不會輕易給行為人兌換大額“貨幣”“債券”,但該行為仍有可能被認定為詐騙未遂,并參照詐騙罪進行定罪量刑。但如果行為人確系主觀認知能力較低,行為系被他人欺騙教唆,考慮到行為人并不具備非法占有財物的目的,且客觀上也難以取得錢財,則不宜認定為詐騙罪。
“如果工藝品的圖形、大小、材質和真實貨幣、債券高度相似,生產、銷售商家需要提示其用途,采取措施防止產品被用于詐騙,如在工藝品上標注警示語。”邢鑫表示,“就本案來說,商家生產、銷售的債券工藝品面值、質感等均與香港真實債券存在較大差距,在銷售過程中也明確提示不可流通,綜合來看達不到以假亂真的效果,也不至于侵害貨幣和債券的公共信用,因此商家未違法也不構成犯罪”。
記者|孔澤思
編輯|孫志成?張益銘?蓋源源
校對|何小桃
|每日經濟新聞 ?nbdnews??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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