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11-23 12:37:16
每經記者|張壽林 每經編輯|段煉
因發行人永城煤電流動性緊張,截至兌付日2020年11月10日終,發行人未能按期足額償付“20永煤SCP003”本息,已構成實質性違約。
永城煤電債券違約引發的輿論發酵持續已近半月。11月23日,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永城煤電”)公告稱,債券主承銷商光大銀行、中原銀行組織召開永城煤電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資券2020年度第一次持有人會議。
會議時間為2020年11月23日晚19:00—20:00。本次會議主要是審議表決關于永城煤電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資券2020年度第一次持有人會議相關議案。
公告稱,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在規定時間內未向召集人證明其參會資格的,不得參加持有人會議和享有表決權。
根據公告,召集人應于2020年11月24日披露會議決議公告。
就在前一日即11月22日,金融委會議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資本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會議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責任。金融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從大局出發,按照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堅決維護法制權威,落實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督促各類市場主體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態和信用環境。
金融委會議還要求,要秉持“零容忍”態度,維護市場公平和秩序。要依法嚴肅查處欺詐發行、虛假信息披露、惡意轉移資產、挪用發行資金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厲處罰各種“逃廢債”行為,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
記者注意到,永城煤電債券違約后,牽出多家金融機構涉嫌違規。11月18日,交易商協會公告,根據調查獲取的線索并結合相關市場交易信息,發現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子公司涉嫌為發行人違規發行債券提供幫助,以及涉嫌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涉及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和交易所市場公司債券。
繼海通證券,交易商協會還對興業銀行、光大銀行和中原銀行等主承銷商在內的多家中介機構也先后啟動自律調查。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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