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1-10 00:26:08
每經記者|胡健 每經實習記者|張蕊 每經編輯|陳星
近日,重慶萬州“10·28”城市公交車墜江事件引發熱議。
11月9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運行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司機的應急處置能力及新購置公交的安全防護隔離措施提出要求。
《通知》明確要求加強公交司機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的培訓教育,培養駕駛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任何情況下都要把保障乘客安全作為駕駛員的第一責任;要按照《城市公共汽電車應急處置基本操作規程》要求,完善應急處置規范,特別是明確司機在緊急情況時立即靠邊停車、及時報警等操作規程,提升應急處置的能力;此外,還要加強駕駛員心理疏導、情緒管理,確保駕駛員心理健康。
關于安全防護隔離設施,《通知》明確要求相關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應新購置具有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的公交車,鼓勵協調客車生產企業對在用的公交車改造安裝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定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安裝改造方案,明確安裝時間節點、技術要求和保障措施。
此外,要嚴格防范和正確處置侵擾公交運行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通知》要求企業要教育公交司機正確處置運行過程中的突發事件,對發現影響運行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報警。對侵擾駕駛員正常駕駛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予以懲處,形成震懾,確保城市公共汽電車行車安全和乘客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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