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 2016-12-16 02:03:52
每經編輯 張祎
實習記者 張祎
欲上新三板的企業可能要注意了,若不按相關規定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即使順利掛了牌,也可能無法僥幸躲過監管。
12月15日,股轉系統集中發布9條監管公告,對天信科技(837122)、兆舜科技(833103)、大成科創(835557)、芬尼科技(836716)、臣功制藥(833274)等5家公司以及相關聯的3家券商和1家律所采取自律監管措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股轉提到的幾家掛牌企業都是在掛牌前出現的一些問題。
其中,天信科技在從申報掛牌前至取得同意掛牌函期間,公司未經過公司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的審議程序,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企業非經營性借出現金531.385萬元,也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股轉系統因此對公司、董事長、信息披露聯系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方正證券作為天信科技的主辦券商,被股轉系統認為在核查過程中已經關注到公司存在該資金占用事項,但未及時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在已知悉公司存在資金占用事項,卻仍然組織公司進行首次信息披露及后續掛牌工作,從而被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兆舜科技申報之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多次向公司借款累計352.4萬元,雖經主辦券商要求董事長在申報前歸還上述款項,但未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被股轉系統采取了對公司、董事長、董秘做出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東莞證券作為兆舜科技的主辦券商,在知曉該事項的情況下,未督促公司對該事項進行披露,同樣被股轉系統采取了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監管措施。
大成科創在提交項目申報材料之前,累計向大股東拆入資金2180萬元并清償,卻未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公司、董事長和信息披露負責人被約見談話并要求提交書面承諾。
芬尼科技在掛牌申請審查期間進行股利分配,未履行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在給券商提供的今年2、3、4月度調查表中,也未披露公司存在分紅派息事項,股轉系統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對董事長宗毅在內的9名涉事股東采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
臣功制藥在審期間將銀行承兌匯票2146.68萬元與母公司進行資金置換,此關聯交易未履行相關內部決策程序,也未在申報材料中予以披露。股轉系統對公司、董事長,信息披露負責人采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股轉系統認為,國信證券作為臣功制藥的主辦券商,對臣功制藥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負有責任,江蘇永衡昭輝律師事務所作為臣功制藥的推薦掛牌律所,對臣功制藥的《法律意見書》未披露關聯交易,未能勤勉盡責,均被采取了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
實際上,《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股轉系統“回頭看”并非首次,11月29日,股轉系統一次性連續對2家掛牌公司,4家中介機構的出具自律監管措施。其中,兩家掛牌公司遭監管原因正是因掛牌前的信息披露問題。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