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7-12 02:02:01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吳澤鵬
◎每經記者 吳澤鵬
今年6月底,廣州市明道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道燈光)遞交了招股說明書,在成立4年后,首次向創業板發起沖擊。
這家快速成長的企業產品有點“炫”,主要以舞臺燈光和娛樂燈光等演藝專業燈光產品為主,曾是《我是歌手》舞臺燈光提供商,這在照明企業群聚的資本市場并不多見。
值得一提的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明道燈光招股書披露或存在不完整之處:在連續兩年的抽檢中,明道燈光相關產品均被列入不合格名單,但明道燈光招股書中,僅對其中一次進行了披露。
昨日(7月11日),明道燈光董事會辦公室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其中一次未披露,是因為雖然抽檢不合格,但那次抽檢并未被罰款,故未在招股書中披露。
此外,記者還發現,明道燈光承租辦公用地后,“房東”隨后便成為公司股東。對此,前述人士解釋稱,由于出租方看好公司前景,“要求入股”。
●兩次產品被檢出不合格
據明道燈光招股書披露,此次擬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2023.2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25.00%(發行后總股本不超過8092.64萬股)。
記者整理公開資料發現,這家成立于2012年的企業,在兩次產品抽查中均被檢測出不合格,但在招股書中,明道燈光僅披露了其中一次。
據中國質量新聞網2014年12月3日報道,廣州市質量監督局對廣州市生產領域照明光源及燈具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35家企業生產的38批次產品,經檢驗,有11家企業生產的1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記者注意到,明道燈光LEDPAR燈和電腦搖頭圖案燈兩款產品被列入不合格名單。其中,前者LEDPAR燈型號為GTD-L654P,生產日期為2014年5月3日,不合格項目為標志、結構、防觸電保護和諧波電流。后者電腦搖頭圖案燈則因圖案不合格。
明道燈光在招股書中對此進行了披露,稱廣州市花都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于2014年9月25日出具(穗花)質監罰字[2014]第092560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燈具,沒收違法生產的LEDPAR燈(GTDL654P)22臺,處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合計11.38萬元。
2015年,廣州市質監部門對廣州市舞臺燈具產品質量再次進行了監督抽查。根據公告,此次抽查了5家企業生產的5批次產品,其中3家企業的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
記者注意到,明道燈光的型號為GTD-130ⅡBEAM、生產日期為2015年5月3日的電腦搖頭光束燈被劃入不合格產品名單中,不合格項目則是電源端子騷擾電壓;輻射騷擾。但2015年的這次抽檢,在明道燈光披露的招股書中卻找不到影子。
為此,記者聯系了明道燈光董事會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該人士表示,2015年抽檢,明道燈光相關產品雖被列為不合格,但公司并未因此受到罰款,故沒有在招股書中披露,“因為招股書是有處罰才會披露,2015年那次沒有任何處罰,只是說整改,所以不用披露。”
●“房東”也來入股
說起明道燈光,很多人或許不熟悉,但說起湖南衛視的《我是歌手》節目,相信多數人都知道。明道燈光宣傳稱,從2013年至2015年,公司已經連續為《我是歌手》提供舞臺燈光。
此外,公司還稱,公司產品被廣泛應用于有重大影響力的項目,如2014南京青奧會開閉幕式、連續四屆中國金雞百花電影節開幕式等。
用了4年時間,明道燈光就擬登陸資本市場,這樣的速度令人驚嘆,也吸引了明道燈光的“房東”。
記者在明道燈光招股書中發現,公司從廣州市柏萊仕鞋業有限公司承租了2處辦公用地,合計面積約1.3萬平方米,月租金合計約24萬元,租期從2015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工商資料顯示,明道燈光“房東”廣州市柏萊仕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東之一為鄭凱雄。招股書披露,鄭凱雄在2015年12月以增資形式成為明道燈光股東之一,持股數為8.9萬股,持股比例0.15%。
“我們先租了他的房子,然后他看到我們公司做得風生水起,就一直和老板說能不能入股,后面剛好有一次增資入股的機會,所以他就入了很小很小的一點,我們也是為了以后能夠合作愉快。”前述明道燈光董事會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
“持股0.15%不算關聯人,承租行為也不算關聯交易,是否需要披露僅僅取決于交易金額是否達到披露標準。”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解釋稱。
據招股書披露,明道燈光最早成立于2012年1月,公司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03億元、1.76億元和2.83億元,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分別為-32.16萬元、713.13萬元和3025.54萬元。
據明道燈光披露,本次擬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2023.20萬股,募集資金將按項目輕重緩急順序依次投入以下項目:生產基地項目、燈光研究院項目、營銷網絡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