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4-24 17:11:52
今天,證監會就《關于加強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工作指導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規范了各類市場主體行為,分別對非上市公眾公司、中介機構、自律組織等提出具體要求。
每經編輯 金微
每經記者 金微
今天,證監會就《關于加強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工作指導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規范了各類市場主體行為,分別對非上市公眾公司、中介機構、自律組織等提出具體要求。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國務院《關于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發布后,證監會按照監管轉型要求,充分發揮市場自律監管的作用,全國股轉系統建設取了很大進展,市場規模和影響力不斷擴大,股轉系統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積極效應正在得到市場各方的認可。
張曉軍說,對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是證監會重要的監管職責,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司是非上市公眾公司的重要組成部分,證監會認真落實國務院決定,制定 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管理辦法及配套規則,初步形成了監管制度體系。
據了解,這次意見將加強非上市公司公司監管,規范各類市場主體行為,明確監管系統內部職責分工,提高監管協同性和有效性。
張曉軍介紹,意見分為五個部分,一是總體要求;二是規范各類市場主體行為,分別對非上市公眾公司、中介機構、自律組織等提出具體要求;三是掛牌公司監管,對監管各方的職責作了劃分,行政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各司其責。四是不掛牌公司監管。五是監管協調,建立健全監管協作和信息共享機制,以及重大風險和突發一路領先 的處置機制。
意見還對非上市公眾公司、中介機構、自律組織等市場主體提出了規范要求,力求建立健全自律監管、中介督導、社會監管為一體的市場約束機制,強化各類市場主體的合規意見和法律責任。非上市公司公眾作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承擔法律責任。
意見還劃分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職責,證監會牽頭抓總,負責制定監管規則,指導協調全國股轉系統和派出機構的監管工作。全國股轉系統履行掛牌公司自律監管責任,負責對掛牌公司信息披露進行監督,執行申請文件申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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