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首頁 > 圖片新聞 > 正文
人民日報 2015-02-07 10:17:29
水價里包含公共事業附加等3種收費;電價里包含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等5種收費;國內航班機票附加50元的機場建設費,乘坐國際和香港、澳門地區航班出境,每人次還需隨票繳納20元的旅游發展基金……這些種類繁多的收費項目,被“附加”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卻很少有人能夠說清這些費用因何而交、交了多少。
“附加費”暗含在民生資源價格中,雖然容易征收,但從法律要求看并不合理,模糊了公眾知情權。有必要逐步將各種“附加費”由價內征收改為以價外征收為主,公眾可以對照財政部門的收費目錄加以核實,真正做到公開透明。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 施正文
無論何時,民生都不應成為附加費的來源,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尤其是涉及壟斷行業的收費,在一些地方阻力會很大,要確保清理取得實效,最緊要的是如何破除壟斷部門利益,防止一邊清理“舊賬”,一邊新增名目收費“怪圈”的出現。
——中國社會學會副會長、陜西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石英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上一篇文章
融創正式宣布全面收購佳兆業 生命人壽留守
下一篇文章
中電彩虹受讓24.6%股份 彩虹股份大股東悄然易主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1
0
Copyright ? 2025 每日經濟新聞報社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使用,違者必究。
廣告熱線? 北京: 010-57613265,?上海: 021-61283008,?廣州: 020-84201861,?深圳: 0755-83520159,?成都: 028-86512112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51120190017 網站備案號:蜀ICP備19004508號-3 川公網安備 51019002002026號
新聞職業道德監督熱線:400 889 0008 郵箱:zbb@nb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