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4 00:59:02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區家彥 發自廣州
每經記者 區家彥 發自廣州
備受關注的新鴻基“世紀貪腐案”于昨日(12月23日)上午正式判刑。盡管香港特別行政區前特首曾蔭權、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等社會名人紛紛遞上求情信,但最終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被判入獄7年半,新鴻基地產(00016,HK)前聯席主席郭炳江被判入獄5年,這宗香港涉及市值最大上市公司和官銜最高前官員的案件正式落幕。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上述案件于上周五(12月19日)正式宣判,被控8項罪的許仕仁,其中5項控罪獲陪審團大多數裁定成立,包括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1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1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郭炳江則有一項串謀公職人員作不當行為罪名成立,新鴻基地產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也分別被判2項控罪成立,唯獨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聯因所有罪名不成立并當庭獲釋。
據報道,案件的主審法官麥機智于本周一(12月22日)聽取4名被告的求情。作為案件核心人物的許仕仁呈上由曾蔭權撰寫的求情信,這也是香港有史以來首次有前任特首為被定罪人士求情。曾蔭權在信中稱贊許仕仁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極大貢獻,尤其在1998年的香港金融保衛戰中,許仕仁成功說服一向信奉自由市場的曾蔭權,動用逾千億港元外匯儲備入市,最終成功擊退國際炒家,寫下香港經濟歷史一頁,寄望法官在判刑時能加以考慮。此外,郭炳江也遞交了近20封求情信,包括與郭氏家族關系良好的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利豐集團榮譽主席馮國經等香港富豪出面求情。
最終,許仕仁因涉及5項控罪,共被判入獄7年半,并需要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歸還涉案的1118.2萬港元。郭炳江被判入獄5年,罰款50萬港元,5年內不得出任董事。陳鉅源被判入獄6年,罰款50萬港元,6年內不得出任公司董事。關雄生因與新鴻基地產人士串謀先后向許仕仁提供850萬及1118.2萬港元“優待新鴻基地產”報酬,被判入獄5年。
麥機智表示,本宗案件審訊的困難是前所未見,歷時較長且案情證據繁多,導致判刑極為困難。同時,4名被告均是社會上有體面的人,雖然犯上嚴重罪行,但由于4名被告都年過60歲,判刑時已考慮年齡因素以及各人的功績以及品格。
隨著這宗歷經兩年多的案件塵埃落定,對于市值超過3000億港元的新鴻基地產將帶來怎樣的影響,無疑是市場下一個關注的焦點。記者發現,新鴻基地產股價在審判結果公布后連漲兩天。多家外資投行認為,由于不明朗因素已經消除,市場焦點將重新投放在新鴻基地產的經營層面上。
高盛的研究報告指出,維持新鴻基地產“買入”評級。評級機構惠譽也在報告中確認新鴻基地產目前的“A級”信貸評級,展望評級為“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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