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08-11 09:39:10
8月7日,上海家化(600315,SH)前任董事、原總經理王茁與其老東家上海家化的勞動仲裁案最終以王茁勝訴收官。《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得的裁決書顯示,仲裁機構除了支持恢復勞動關系,還要求上海家化在7日內向王茁支付從6月1日至6月24日期間共計4萬余元的個人工資。
每經編輯|陳小雨
每經記者 王霞 發自上海
8月7日,上海家化(600315,SH)前任董事、原總經理王茁與其老東家上海家化的勞動仲裁案最終以王茁勝訴收官。《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得的裁決書顯示,仲裁機構除了支持恢復勞動關系,還要求上海家化在7日內向王茁支付從6月1日至6月24日期間共計4萬余元的個人工資。
據悉,上海家化方面對仲裁結果并不同意。根據仲裁書規定,“如不服本裁決,當事人可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本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對此,上海家化方面表示,“不同意王茁與公司的勞動仲裁結果,將向虹口區人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但是上海家化并未透露是否已經提交了相關訴訟,僅表示“在裁決書送達后的15日內,公司會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就在上述勞動仲裁案還未完全明了的情況下,8月8日,王茁與上海家化股權糾紛案在虹口法院開庭,雙方進行了證據交換。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王茁的律師吳冬處獲悉,由于雙方都有新證據出示,法院同意給予雙方交換證據后給予足夠時間書面質證,預計該案將于9月初再次開庭。
記者了解到,該案的主要聚焦點在今年6月王茁被取消的股權激勵部分。吳冬認為,上海家化董事會、股東會罷免王茁董事、總經理職務,以及回購注銷其未到期的31.5萬股股權激勵股票的理由不成立。
上海家化6月初的一則公告顯示,由于公司已辭退王茁,并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決定王茁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全部股權激勵股票不予解鎖,并依據規定回購注銷王茁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
據了解,無論是王茁被辭退還是被取消股權激勵,最直接的證據就是普華永道出具的否認上海家化公司內控的審計報告。
對于取消王茁的股權激勵,上海家化方面認為,其具有“違反公司規定、損害公司利益根據員工手冊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的”情形,其已不滿足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據記者了解,王茁當時對此項議案投了反對票。
公開資料顯示,王茁自2012年12月18日開始擔任上海家化總經理一職,并在2012年12月上海家化第五屆董事會選舉中被選為公司董事。王茁向記者證實,其從擔任總經理一職時便開始擔任公司董事。
此外,記者獲悉,王茁和葛文耀目前已經實名舉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上海證監局已經受理,但目前相關監管部門對葛文耀和王茁提交的舉報材料尚未作出公開回應。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