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3-11-22 09:55:51
目前稅制結構的不完善削弱了政府調節收入分配的能力,“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這一改革方向,對低收入人群來說意味著其總體的稅負水平會下降。
近年來,不少主流機構和研究人士認為,中國稅收收入結構處于失衡狀態,提高直接稅比重基本達成共識。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未來應當提高直接稅比重。他認為目前的稅制結構的不完善削弱了政府調控經濟的能力;還有一點是削弱了政府調節收入分配的能力。
從我國的稅制結構來看,1994年我國的間接稅比重超過75%,直接稅不到25%;隨著改革的深入,間接稅尤其是增值稅和直接稅都實施過相應的減稅政策,目前,我國間接稅的比重超過60%,直接稅的比重超過30%。從比例關系上來講,我國是比較明顯的間接稅制度。
稅收專家表示,“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這一改革方向,對低收入人群來說意味著其總體的稅負水平會下降。“目前我國的稅收主要是在交易環節征收,以間接稅為主,像營業稅、增值稅最終還是容易轉嫁到普通消費者身上。”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間接稅都是從普通商品上征收上來的,這種稅制實際上對高收入人群有利。財政體制改革應該借助“營改增”的積極功能,推動稅制優化,發揮財稅的積極作用,通過“營改增”降低間接稅的規模,以便為直接稅的擴增騰出空間,這對擴大消費、經濟轉型升級都會有影響。
對此,蘇海南表示,由于財稅體制對于收入分配問題的解決意義至關重大,房產稅應該適時推進,遺產稅應抓緊研究,擇機出臺相關措施,還應強化對高收入者征收個人所得稅。
原文鏈接:http://finance.ifeng.com/a/20131122/11137970_0.shtml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