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1 01:25:03
2011年1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與奧地利國民銀行——即奧地利中央銀行,在北京正式簽署了奧央行投資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代理協議,促進了雙方央行合作。
人民銀行于2010年8月發布了《關于境外人民幣清算行等三類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允許相關境外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試點。
隨后,農業銀行香港分行、建設銀行香港分行、花旗銀行香港分行、三菱東京日聯銀行香港分行等機構獲批進入這一市場,2011年8月,央行又批準了5家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分別為中國工商銀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馬來西亞有限公司、交通銀行澳門分行、華僑銀行有限公司、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市場人士分析認為,允許境外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是促進境外人民幣回流的手段,且由于境外人民幣存量規模有限,對中國的債券市場并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