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所有制限制化肥經營放開
2009-09-10 01:37:59
每經記者 宛霞 發自北京
就國務院近日公布的《關于進一步深化化肥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昨日透露,此次進一步深化化肥流通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是,放開化肥經營,取消對化肥經營企業所有制性質的限制。
該負責人介紹,十多年來,我國已成為最大的化肥生產國和消費國,化肥經營已對外資開放,化肥價格也于今年初放開。但在化肥流通中,對從事化肥流通業務的主體仍存在諸多限制,不利于調動各方面積極參與化肥經營和進一步提高為農服務水平,必須深化改革。
在放開化肥經營限制的同時,上述決定也限定了必要的市場準入條件。對此該負責人稱,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農民利益,維護正當合法經營者的權益,要求化肥經營者建立進貨驗收制度和購銷臺賬制度,向購買者提供質量保證證明,有義務向化肥使用者提供咨詢服務,不得有摻雜摻假等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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