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11-08 14:19:57
每經編輯|何小桃
11月8日,要潮人民咖啡館發布聲明,內容如下:

老式的搪瓷缸,提袋上印著的五角星......近日,一家以“用咖啡講述中國故事”為特色的咖啡館火了。

記者搜索發現,全國多地出現了以“人民咖啡館”為店標、且裝修高度相似的店家,已經成為社交平臺的打卡新地標。

有網友表示,“人民”一詞具有強烈的公共屬性和政治內涵,這樣被用于商業咖啡館的標識,令人感到突兀和不適。其店標因使用“人民”字樣,法律合規性也遭到質疑。

天眼查顯示,“人民咖啡館”連鎖店屬于要潮(上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20年。此前,該公司多次申請注冊“人民咖啡館”商標均未成功。目前,在該公司注冊的餐飲類商標中,僅“要潮人民咖啡館”“潮人民咖啡館”兩個商標顯示已注冊。

此前該公司申請的“人民咖啡館”商標還在審查階段
記者注意到,“人民咖啡館”的認證賬號顯示,該品牌已擁有27家線下門店,分別分布于上海、北京、重慶、天津、哈爾濱、南昌、長春等城市。在該賬號發布的門店宣傳視頻中,多家門店均以“人民咖啡館”和五角星作為店名和門頭,并未在顯眼處看到“要潮”和“潮”等字樣。不過,抖音賬號的頭像中,在“人民咖啡館”左上角,有設計成印章狀的“要潮”兩字。

11月7日,人民網評發表評論文章《“人民咖啡館”,不妥!》,該評論中提及: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副總裁、高級權益合伙人陳燕紅告訴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八款明確規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人民” 一詞具有鮮明的公共屬性和深厚的政治內涵,承載著特定的社會情感與公共利益,將其單獨作為商業服務標識大規模使用,確實存在使公眾對服務性質、來源產生誤認的可能,也可能損害該詞匯所承載的公共價值,因此存在被認定為 “有其他不良影響” 的風險。
同時,涉事公司實際使用的 “人民咖啡館” 標識與其核準注冊的 “潮人民咖啡館”“要潮人民咖啡館” 存在顯著差異,這種未按核準注冊的商標樣式使用的行為,也不符合商標使用的規范要求。
此外,陳燕紅強調,未取得商標權的咖啡館還面臨多重潛在風險:一方面,因缺乏商標專用權保護,無法有效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標識,難以維護自身經營利益;另一方面,若后續有主體依法取得相關商標權,當前使用者可能面臨被訴侵權的風險,同時市場監管部門也可能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對其不規范使用行為進行處理。
編輯|何小桃 杜波
校對|黃博文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中國青年報、極目新聞、人民網評等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