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5-07 18:48:36
◎5月7日,證監會網站公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的公告,支持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債券。
◎同日,三大交易所發布通知,進一步支持發行科創債,其中兩條新增內容值得關注。
每經記者|任飛 每經編輯|肖芮冬
5月7日,證監會網站公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關于支持發行科技創新債券有關事宜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其中提到,支持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債券。
從業內反饋來看,支持股權投資機構發行科創債,能進一步減少投資機構對政府性資金的過度依賴,進一步提升投資效率。隨著政策制度的改善,股權投資機構有望在募資端拓展更多資金來源。
《公告》重點就拓寬科技創新企業融資渠道給出進一步說明和解釋,提到支持股權投資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其中指出,支持金融機構、科技型企業、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以下簡稱股權投資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債券,科技創新債券包含公司債券、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
2022年5月,證監會曾提出,指導滬深交易所在前期試點基礎上,正式推出科技創新公司債券,進一步增強資本市場對科技創新企業的融資服務能力。當時就給出四類發行人主體,分別是科創企業類、科創升級類、科創投資類和科創孵化類等四類發行人。
在業內人士看來,支持股權投資機構發行科創債,能進一步減少投資機構對政府性資金的過度依賴,進一步提升投資效率。目前受限于募資難的困擾,財政資金是各大投資機構募資的主要來源,而隨著政策制度的改善,股權投資機構有望在募資端拓展更多資金來源。
此前交易所對科技創新債券的解釋是,由科技創新領域相關企業發行,或者募集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創新領域發展的公司債券。這意味著,該債券本質上屬于一種公司債券。
5月7日,華南某大型股權投資機構相關人士在與《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微信交流時表示,科創債對創投機構來說是債的屬性,但募集資金的用途要視情況而定,有些只能用作經營管理,有些則需要用于創業投資。
“倘若用于創業投資,相關款項則應該投資到企業端,對應到股權。但對創投機構來說,本身應該有償付債務的義務。這對創投機構甄選項目提出更高的要求。”該人士坦言。
《公告》發布之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都已在5月7日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支持發行科技創新債券、服務新質生產力的通知。重點包括九條內容,其中兩條新增內容值得關注。
具體來看,新增支持股權投資機構募集資金用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內容。支持具有豐富投資經驗、出色管理業績、優秀管理團隊的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募集資金用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擴募等。
新增支持股權投資機構募集資金用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內容。支持具有豐富投資經驗、出色管理業績、優秀管理團隊的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募集資金用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擴募等。
據悉,發行人申報和發行科技創新債券適用“即報即審”的“綠色通道”機制。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可以參照適用知名成熟發行人優化審核安排,提升科技創新債券審核注冊效率,對不存在需重點關注的負面情形的,審核時限原則上不超過10個工作日。
支持發行人設置預期收益質押擔保、知識產權質押擔保、可轉換為股權、票面利率與科創企業成長或募投項目收益掛鉤、以募投項目收益現金流為主要償債來源等創新條款。
基石資本董事長張維表示,科技創新債券是債券市場“科技板”正式推出的重要標志,充分體現了央行對科技創新的支持以及對創投行業的認可。“本次科技創新債券的創新規則發布具有全國性的示范意義,為科技創新債券的可持續發行以及促進發行機構更好地服務早中期科技企業創造了科學、專業以及務實的金融政策條件。”
《公告》中還明確,將為科技創新債券融資提供便利,優化債券發行管理,簡化信息披露,創新信用評級體系,完善風險分散分擔機制等。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在5月7日的國新辦發布會上宣布,將創設科技創新債券風險分擔工具。由人民銀行提供低成本再貸款資金,可購買科技創新債券。同時與地方政府、市場化增信機構等一起,采取多樣化的增信措施,共同參與分擔債券投資人的違約損失風險。
可見,本次規則要點包括:發行主體新增金融機構以及優質股權投資機構、簡化信息披露、采取即報即審、允許創新債券條款、支持做市交易及質押融資等特別安排,以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供貼息和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支持措施。
基石資本董事長張維表示,這些措施精準解決的問題都是傳統債券與科創行業屬性不匹配的堵點與難點(包括期限過短、利率以及擔保費率過高以及流動性不足等問題)。
“我們認為科技創新債券的發行,特別是配套創設科技創新債券風險分擔工具,能夠真正有效緩解股權投資市場社會化資金募資難以及中小科技企業融資貴的問題,進一步增強頭部創投機構籌集長期穩定資金的能力。”張維表示,一方面充分體現了“扶優限劣”的行業監管思路,另一方面也深刻踐行了“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推動構建高質量發展格局”的政策宗旨。
最重要的是,科技創新債可以用于私募股權基金設立、擴募,私募股權基金可將資金用于投資科技創新企業,將為科技企業注入強有力的資金支持,更好地支持創新創業,從而培育和扶持一批科技企業。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1223117604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