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2-31 17:14:02
每經AI快訊,12月31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同意繼續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復,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同意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