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2-12 21:14:24
每經AI快訊,河北省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微12月11日發布《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通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本通知自2024年12月25日起實施。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