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1-11 18:27:36
每經AI快訊,11月11日,據國家醫保局微信公號,近日,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做好醫保基金預付工作的通知》。《通知》從政策制度安排、申請流程、會計核算和監督等方面明確了規范要求,主要體現“三個明確”和“三個規范”。其中,“三個明確”是指:一是明確政策內涵。預付金是醫保部門預付給定點醫療機構用于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等醫療費用的周轉資金,不得用于醫療機構基礎建設投入、日常運行、償還債務等非醫療費用支出。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醫保基金專項預付按原規定執行。二是明確撥付條件。基金安全是實施預付工作的基本前提,應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原則上按照統籌地區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和醫保基金運行風險等級作為撥付預付金的條件和標準。三是明確支出標準。核定標準原則上以前一至三年相關醫療保險基金月平均支出額為基數,合理確定預付金的基礎規模,預付規模應在1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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