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3-29 20:40:44
每經編輯 程鵬
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消息,2024年3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原黨委書記顧曉園貪污、受賄,被告人顧宏文貪污一案,對被告人顧曉園以貪污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對被告人顧宏文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被告人貪污、受賄犯罪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圖片來源:北京日報微信
2023年7月10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消息,北京檢察機關依法對顧曉園涉嫌貪污、受賄案提起公訴。
消息稱,日前,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原黨委書記顧曉園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北京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顧曉園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顧曉園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北京市紀委監委2023年6月8日通報,經北京市委批準,北京市紀委監委決定給予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原黨委書記顧曉園(正局級)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顧曉園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規在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為親友謀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騙取巨額國有財產,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顧曉園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顧曉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2022年10月26日,顧曉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編輯|程鵬 杜波 杜恒峰
校對|王月龍
封面圖片來源:截圖 長安街知事
每日經濟新綜合自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檢察日報正義網、北京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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