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3-22 17:19:05
每經編輯 張錦河
據央視新聞,2024年3月22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何澤華先后利用擔任江蘇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局長(副經理),安徽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經理,安徽中煙工業公司總經理,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職級晉升、職工錄用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43億余元。2014年至2016年,何澤華在離職后利用原擔任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江蘇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局長(副經理)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煙草業務承攬、銀行攬儲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7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何澤華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何澤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何澤華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2023年7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查,何澤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參加公款宴請,接受煙草系統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私欲膨脹,貪婪成性,長期違規經商辦企業攫取巨額經濟利益,退休后仍利用原職務影響為親屬謀利;公器私用,將手中的公權力和煙草資源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級晉升、職工錄用、煙草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據新華社2023年7月24日報道,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遼寧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何澤華作出逮捕決定。
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凌成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信息顯示,何澤華出生于1954年,長期任職煙草系統,2003年任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14年卸任,9年后被查。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央視新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新華社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