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1-03 16:10:47
每經AI快訊,2024年1月3日,深交所向深圳市利和興(SZ 301013,收盤價:15.42元)股份有限公司、林宜潘、賀美華發出監管函:2024年1月2日,你公司披露的《關于收到深圳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顯示,經查,你公司財務會計方面存在相關業務收入確認時點與披露的會計政策不一致、升級改造技術服務成本核算不規范、存貨跌價準備計提依據不充分、在建工程和生產調試成本核算不準確等問題,相關財務核算問題影響到你公司相關年度定期報告信息披露的準確性。你公司的相關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4.1.1條和第5.1.1條的規定。林宜潘作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賀美華作為公司財務負責人,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相關問題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4.2.2條和第5.1.2條的規定。請你們充分重視相關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相關問題的再次發生。
2022年1至12月份,利和興的營業收入構成為:專用設備制造業占比97.08%,電子元器件制造業占比2.92%。
利和興的董事長、總經理均是林宜潘,男,50歲。
截至發稿,利和興市值為36億元。
道達號(daoda1997)“個股趨勢”提醒:
1. 近30日內無機構對利和興進行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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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頭條(nbdtoutiao)——新能源汽車冬測風波背后:一場行業公信力的博弈
(記者 曾健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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