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4 16:13:58
據上交所發布,為加強融券逆周期調節,維護證券市場交易秩序,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現就優化融券交易和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相關安排通知如下:投資者融券賣出時,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投資者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融券賣出時,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于100%。本通知實施前尚未了結的融券合約,融券保證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規定執行。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戰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讓的大股東或者特定股東減持股份等有轉讓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內,投資者及其關聯方不得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投資者及其關聯方在獲得本條前款規定的相關股份前,如有尚未了結的該上市公司股票融券合約的,應當在獲得相關股份前了結融券合約。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不得在承諾持有期限內出借其獲配的股票。本通知實施前尚未了結的出借合約到期不得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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