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0 23:57:28
每經AI快訊,重慶市人民政府網站9月20日發布關于修改《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和《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的決定。將征收對象中“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為“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同時將納稅期限由每年的10月1至31日調整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每日經濟新聞)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