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5 21:25:58
每經AI快訊,9月15日,證監會就《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購買資產規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規則》共17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以援引上位法的方式,明確發行定向可轉債實施重組需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規定;二是按照“同樣情況同等處理”的原則,參照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相關規定,就作為支付工具的定向可轉債的定價機制、限售期限等作出規定;三是明確作為支付工具的定向可轉債在轉讓、轉股等環節的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四是明確在認定是否構成重組上市等情形時投資者擁有上市公司權益數量及比例的計算方式。此外,根據《規則》,上市公司可單獨以定向可轉債作為支付工具,自行決定重組交易對價全部由定向可轉債支付或者搭配部分股份、現金支付。(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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