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8-29 10:12:15
每經記者|陳榮浩 每經編輯|魏文藝
8月2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獲悉,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和單身居民收入財產限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劃定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和單身居民收入財產限額。
《通知》顯示,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和單身居民收入限額: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和單身居民財產限額:3人及以下家庭(含單身居民)財產66萬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財產87萬元(含)以下。
來源:深圳市發改委官網
深圳市發改委同日發布的另一份文件也對上述政策內容條款進行了解釋:公共租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戶籍居民和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一線職工供應,因此要求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市主管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劃定收入財產限額。
此外,今年7月深圳市發改委發布的《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對一些細節也做了補充描述:如申請者之前已經進入公租房輪候庫的,暫時不查收入和資產;但公租房入住續約時,2個續約方案其中一個,需要查收入和資產。
據此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的《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和認定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關于家庭收入范圍方面,對核對對象的家庭收入范圍進一步細化,規定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并在此基礎上明確了優待金、獎學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等八類不計入家庭收入項。
關于家庭財產范圍方面,規定家庭財產范圍為核對對象擁有(含接受繼承、贈與)的全部實物財產和貨幣財產,包括房屋、車輛、銀行存款、證券、基金、商業保險、互聯網金融資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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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11118475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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