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8-18 10:40:59
每經記者 李玉雯 每經編輯 馬子卿
8月18日,記者獲悉,人民銀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支機構舉行掛牌儀式,恢復省級分行制度。
人民銀行原有九個大區分行,分別是上海分行、天津分行、沈陽分行、南京分行、濟南分行、武漢分行、廣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有兩個,分別位于北京和重慶。
今年3月的機構改革方案提出,統籌推進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改革,包括撤銷中國人民銀行大區分行及分行營業管理部、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省級分行,在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設立計劃單列市分行;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牌子,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與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合署辦公。
省分行掛牌只是此輪人民銀行機構改革的其中一部分內容,根據機構改革方案,此輪人民銀行的改革還涉及總行層面一些監管職能的剝離,不再保留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相關職能上收至中國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對邊境或外貿結售匯業務量大的地區,可根據工作需要,采取中國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機構方式履行相關管理服務職能。
此外,根據機構改革方案,對于金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也將加強統一規范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派出機構均使用行政編制,工作人員納入國家公務員統一規范管理,執行國家公務員工資待遇標準。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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