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5-29 00:44:27
每經編輯|程鵬 蓋源源
《信托法》《企業破產法》頒布以來首例信托公司破產。信托業的68張信托牌照將減少一張。
2023年5月26日,進入破產程序近一年后,新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華信托”)正式被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公告稱,新華信托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符合宣告破產的法律規定。
新華信托是中國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曾屬于“明天系”旗下。2020年7月17日,新華信托因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和《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接管條件而被原銀保監會接管,接管期限為一年。2021年7月16日,原銀保監會決定延長新華信托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與新華信托同時被接管的還有“明天系”旗下的其他金融機構,包括華夏人壽、天安財險、天安人壽、易安財險、新時代信托。2022年6月16日,《新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破產清算的請示》獲得原中國銀保監會批復,同意新華信托進入破產程序。
新華信托正式宣告破產
5月26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渝五中院”)發布公告,于當日裁定宣告新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華信托”)、天津新華創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天津創富”)破產。
資料來源: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
這也意味著,新華信托成為2001年《信托法》頒布后第一家破產的信托公司,也是自2007年6月1日《企業破產法》實施以來信托公司破產首例。至此,國內68張信托牌照減少為67張。
此前2022年7月6日,也就是距離兩年接管期僅剩10天之際,銀保監會披露了新華信托的破產清算請示(批復落款為2022年6月16日),同意后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同日,渝五中院裁定受理了新華信托破產清算申請,并指定新華信托清算組為管理人。
2022年7月14日,渝五中院裁定受理對天津創富的破產清算申請,次日裁定對二者進行實質合并破產清算。今年5月15日,管理人向渝五中院申請宣告新華信托及天津創富破產。
經法院查明,新華信托于1998年4月20日登記成立,公司類型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資),注冊資本42億元,許可項目包括資金信托、動產信托、不動產信托、有價證券信托等;天津創富于2013年11月19日登記成立,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5億元,經營范圍包括資產管理(金融資產管理除外)、財務咨詢、經濟信息咨詢。
據裁定書顯示,以2022年7月6日為基準點,新華信托及天津創富在破產清算條件下固有財產評估價值總計29.84億元;但與此同時,經新華信托審查,債權人會議核查,重慶第五中院于2023年1月16日裁定確認的新華信托和天津創富確認債權金額則高達36.42億元。
法院認為,二者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符合宣告破產的法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條規定,該院于2023年5月26日裁定宣告新華信托、天津新華創富破產。
據第一財經,作為明天系旗下一大金融板塊,因為觸發“已經或者可能發?信?危機,嚴重影響存款?和其他客戶/受益人合法權益”的接管條件,新華信托與新時代信托、天安財產保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產保險等5家金融機構一起,于2020年7月被銀保監會接管。2021年7月,銀保監會通報將6家機構接管期限自2021年7月16日延長至2022年7月16日。
除新華信托外,易安財產保險已于2022年7月15日獲批破產重整(區別于破產清算)。今年5月9日,銀保監會批準易安財產保險成為比亞迪旗下全資控股公司;新時代信托的重組也在推進當中,公司曾在2021年9月公開招募股權重組意向投資者,去年6月曾宣布對自然人投資者受益權的“打折兌付”方案(99.5%投資者完成轉讓協議簽署),去年7月披露了董事長及法人變更。
新華信托的年報披露停留在2019年,當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7億元,凈利潤1558.64萬元。股東信息顯示,上海珊瑚礁信息系統有限公司、上海紀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新產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宏達信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人和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巴克萊銀行有限公司分別持有新華信托40%、21.43%、17.33%、10%、5.67%、5.57%股份。
目前,新華信托官方網站披露的客服熱線已提示“無此業務號碼”。今年1月的一份公告顯示,截至1月18日,新華信托擔任受托人管理的主動管理類信托產品共56只,其中20只信托產品存在兩個以上(含兩個)受益人,30只信托產品僅存在一個受益人,另有6只信托產品信托財產已經處置完畢。
存在兩個及以上受益人的20只產品中,底層資產涉及項目包括內蒙古精恒裝備制造項目、馬鞍山億豐環球商業中心項目、惠州候鳥酒店、寧波強人置業、昆明呈貢新都昌廣場、北京寶日汽車、臨沂金世紀新城東區項目、吉林保障房(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建設等。
去年被罰1450萬
新華信托的經營亂象從監管部門的罰單中可見一斑。
2022年下半年,重慶銀保監局連續對新華信托開出多張罰單,合計罰款1450萬元。
罰單顯示,新華信托存在14項違法違規事實,包括:未事前報告關聯交易;發放不當激勵;通過關聯方違規開展實業投資;全面風險管理失效;超權限審批與關聯方的業務;違規審批代關聯方投資造成巨額損失;違規通過關聯方資產虛假出表;向禁止性或限制性領域提供融資;“三查”嚴重不盡職;資產風險分類不準確、減值準備計提不足;未按規定進行信息披露;信托受益權違規轉讓;委托非金融機構推介;違規為銀行提供通道業務。
業內人士認為,新華信托的破產意味著經營不善的機構退出市場,是一種更市場化的方案,對其他機構提供警示借鑒,長遠來看有利于行業健康發展。具體而言,新華信托的“破產事件”給行業帶來哪些啟示?投資者又需要注意哪些風險?
慘烈!不存在托底問題
破產警醒了行業
據新華財經報道,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張麗平看來,破產歷來是市場經濟中風險管理的手段。新華信托破產也是如此。機構破產的根本原因是經營出了問題,或表現在資產端,或表現在負債端,或兼而有之。新華信托破產意味著經營不善的機構退出市場,本身就是市場優勝劣汰的過程。這為其他機構提供警示借鑒,促使其他更規范經營,更注重風險防控,從長遠看對行業健康發展是有好處的。
清華大學法學院金融與法律研究中心聯席主任周小明也認為,新華信托破產是其經營不善導致的,其本質是公司管理經營沒有做好,導致無法持續經營的問題。破產是它的一個選項。在市場經濟背景下,通過破產這種方式處理高風險金融機構,對行業的影響并不大。
“它還有一個積極意義,從監管角度講,有更加市場化、法制化的選擇,可以對高風險金融機構有更多處置方式。我國市場經濟建設成效顯著,企業經營不善導致破產,也是市場自然競爭的淘汰法則。”周小明說,破產按照嚴格的法律程序走,從金融投資者角度看,采取這樣更加市場化的方式,也給行業、給投資者敲響警鐘。作為信托產品投資者,建議今后更加關注機構和產品本身。
根據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統計結果,近年來企業破產案件逐年上升。截至2023年5月16日,全國在審破產案件企業數2599個,其中清算案件企業2017個,重整案件企業255個,和解案件企業2個。
據21世紀經濟報道,“當前市場化破產重整和強制清算的案件越來越多。企業有生也有死,這是很正常的市場現象。新華信托的破產主要是公司展業過程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和風險。”上海律師協會信托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馮加慶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新華信托的破產給了信托公司很大的警示。
從信托行業層面看,清華大學法學院金融與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邢成認為,這給信托同業提出了警醒:信托公司市場化退市的序幕已經正式拉開,而退幕的形式既可以是和緩的,也可以是像新華信托這樣慘烈的,不存在托底的問題。同時也再一次說明,所謂的“信托牌照具有稀缺性,一張都不能少”的說法,只是一廂情愿而已。
信托業內人士認為,從金融監管角度來看,對高風險金融機構,監管采取了一個更市場化、更法制化的手段來處置風險。
信托公司破產
信托投資者怎么辦?
受訪信托業內人士分析指出,新華信托破產是個例、個案。不可否認的是,“破產事件”對整個行業的經營發展產生了負面影響,但這種負面影響是短期的、可控的。
新華信托破產會否影響到客戶的資金、消費者權益保護,這些問題也備受市場關注。
“加強投資者保護是行業健康發展的關鍵環節和重要內容。”張麗平強調,從未來監管態勢來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將變得更加重要,而保護信托產品投資者權益的關鍵在于信托公司要勤勉盡責,忠實履行受托義務。對于受托履職不當的,要以公司資本金按失責程度進行相應賠償。近年來信托業管理資產規模超過20萬億,2021年個人投資者數量超過120萬人,2022年超過了130萬人。
在新華信托被接管之時,原銀保監會也明確表示將依法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信托當事人等各利益相關方的合法權益。
據金融時報5月28日報道,中國政法大學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趙廉慧認為,根據《信托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信托財產不屬于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這是處理信托公司破產問題的最重要的規則。如果新華信托在這些信托項目管理方面遵循了基本的法律法規,信托公司破產原則上不應對單個信托項目造成影響。
據21世紀經濟報道,一位信托公司財富管理業務負責人也指出,對信托投資者而言,今后對金融機構、金融產品的選擇將會更加謹慎,這也符合監管導向的“賣方有責、買者自負”的理念。
另據財聯社,業內人士指出,對于投資者而言,要明確自身投資目標,提高對投資風險的認識,防止陷入只關注產品預期收益率而不考慮風險的誤區。收益與風險成正比,高預期收益通常意味著高風險,投資者要選擇與自身風險偏好與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信托產品,要做好接受投資損失的心理準備。
《金融時報》專家組成員邢成認為,如何把控“賣者盡職,買者自負”的量化標準,如何在委托人利益的損失的處置過程當中,更“妥善”地保護委托人的利益,這些是新華信托破產給我們帶來的一系列的尖銳的挑戰和問題。
在邢成看來,如果新華信托破產是孤例,那么這種負面影響有可能是短期的、可控的。但如何避免出現多米諾骨牌效應?如何維護信托業社會公信力和市場形象?現存信托公司又如何彰顯以信任為前提和基礎的信托制度優勢?這些都是關乎行業能否健康持續發展的根本問題。
目前“爆雷”的信托公司在整個行業當中仍然是極少數機構,更多的信托機構都做到誠信履職依法合規的經營,但近期行業的一些波動也需要引起重視。
編輯|程鵬 蓋源源
校對|張益銘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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