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5-18 21:48:12
每經記者 王硯丹 每經編輯 彭水萍
5月18日,安徽證監局披露一則處罰公告顯示,一名名叫陳曉的分析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安徽證監局指出,經查,發現陳曉署名發布的研報《“專精特新”智能倉儲物流供應商,自研自產打造核心競爭力》存在可比公司選擇依據不充分、盈利預測論證不充分、文字圖表不一致、數據來源不明等情形。陳曉作為上述研究報告的署名分析師,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411911769
安徽證監局未指名陳曉所供職券商。此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經過搜索后,發現網絡上無此研報,說明該研報應已被刪除,或是未經網絡公開,僅提供給白名單客戶。
但中證協官網從業人員基本信息公示顯示,名字為“陳曉”且執業崗位為分析師的僅有1人,即華安證券分析師陳曉。他2018年加入國金證券,2020年2月轉任分析師。自2020年5月18日至今,陳曉加入華安證券并作為分析師執業。由于華安證券正屬于安徽證監局轄區監管,因此受處罰的大概率是該分析師。
華安證券研究所微信公眾號信息顯示,陳曉目前為華安證券汽車、新能源首席分析師,其擁有十年汽車行業從業經驗,經歷整車廠及零部件供應商,包括德國大眾、大眾中國、泰科電子。
安徽證監局指出,陳曉署名的上述研報不符合《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20號)第九條的規定,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六條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決定對陳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今年以來,屢有券商分析師或研究報告話題引發熱議,還有分析師因研報合規問題受到處罰。
今年3月1日,廣東證監局發布了兩則違反《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的處罰,受處罰的二人均就職于某頭部券商,其中一位為分析師,另一位則為銷售人員。
廣東證監局稱,郭某在未經公司審核通過的情況下,將個人研究草稿提供給銷售人員,最終引發傳播,造成不良影響。另外,廣東證監局還稱,沈某文向公司研究人員獲取未經公司審核通過的研究草稿,并發送給公司外部人員,最終引發傳播,造成不良影響。
因此,廣東證監局決定對郭某、沈某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廣東證監局還對二人強調稱,在執業過程中,應嚴守合規底線,強化風險意識,堅持專業審慎,維護行業形象。
此外,2月24日,針對之前有分析師利用迷信制作研報一事,中國證監會發布公告,明確將嚴厲打擊利用風水學說預測股市等違規行為。證監會表示,監管實踐中,發現部分證券分析師、證券投資顧問利用天干地支、陰陽五行等理論對證券及證券市場走勢進行分析、預測或提供投資建議服務,背離了發布證券研究報告獨立、客觀、公平、審慎的基本原則,違反了法律規定和相關執業規范。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近日,證監會向各券商通報了2022年研究報告“雙隨機”的現場檢查情況,共覆蓋45家公司的300篇研報。
《通報》顯示,從檢查情況看,研報業務合規水平和專業能力總體較好,但也存在部分公司制度建設不完善、執行不到位,部分證券分析師研報制作專業性審慎性不足等問題,后續監管部門將對相關違規機構和從業人員從嚴問責。主要問題主要有以下三類:
一是部分公司內控制度未根據法規規范要求及時更新調整,比如:未建立互聯網平臺發布研報、輿情監測和應對機制、證券分析師公開發表言論前的內部報備制度;未建立健全市場影響評估機制;外部專家邀請、身份核實、合規要求告知等機制不完整。
二是部分公司內控制度執行有效性不足。比如:質控合規審核流于形式;調研活動未經事前審批,調研紀要未作為必備工作底稿;向公司備案的研報服務微信群不完整;四是證券分析師績效考核打分依據未留痕,個別與研報業務存在利益沖突人員參與考核打分。
三是具體研報制作審慎性不足,個別員工私自發表證券分析意見。比如數據信息未標明出處、來源標注不明確或引自非權威渠道;研報依據不充分,僅基于局部信息簡單推定、實際材料支撐不足,結論缺乏審慎性;工作底稿中留存數據來源、計算方法、分析過程等內容不完整;未經質控合規審查向網下投資者提供投價報告或私自發表證券分析意見造成不當言論傳播等等。
針對此次檢查發現的部分證券公司研報業務內控薄弱環節、部分證券分析師等從業人員合規意識淡薄等問題,證監會著重強調了要遵守四大要求。
一是加強研報信息來源和留痕管理,打牢高質量研報堅實基礎。包括加強信息收集環節管理,確保信息來源合法合規;優化信息來源核實機制,明確專項提級審核措施。
二是強化研報制作、審核、發布全流程內部控制,著力提升專業質量和合規水平,壓實制作環節責任要求,確保研報專業審慎。證券分析師是研報觀點和質量的第一責任人,署名人員承擔共同責任;強化審核環節管控,確保質控合規落實到位;加強發布環節審慎評估,確保重大事項提級審核執行有效;強化投價報告管理,提高投價報告質量等。
三是規范公開發表言論和客戶服務活動管控,強化輿情風險管理。包括實施全面管理,確保業務活動管控有效;強化責任擔當,規范員工公開發表言論;重視輿情管理,自覺維護公司和行業聲譽。
四是完善人員績效考核和內部問責制度,促進行業發展行穩致遠。包括科學設置考核指標,確保有效激勵約束;加強人員管理,堅決杜絕無資質人員發布研報;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要求的人員予以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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