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4 15:25:11
據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消息,《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開發行為加快光伏發電發展的通知》日前印發。其中提到,明確項目開工投產時限。列入年度建設方案的項目,完成備案后2個月內應實現開工(辦理用林用地、環保水保、接入系統審批等開工前期手續的時間可剔除,剔除時間最長不超過2個月),原則上開工后8個月內應具備投產條件,自開工之日起1年內應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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