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2-22 18:41:06
2022年,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累計作出28項行政處罰決定,涉及5家銀行業金融機構、2家非銀行業金融機構、3家非銀行支付機構和18名直接責任人,罰款金額總計人民幣5117.9萬元。其中,對機構的罰款總金額為5000.1萬元,對機構直接責任人罰款總金額為117.8萬元。
每經記者 李玉雯 每經編輯 廖丹
2月22日,記者獲悉,人民銀行上海總部近日向全市銀行、證券、保險機構及支付機構通報2022年度上海地區金融違法行為處罰情況,并提出監管警示。
通報顯示,2022年,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累計作出28項行政處罰決定,涉及5家銀行業金融機構、2家非銀行業金融機構、3家非銀行支付機構和18名直接責任人,罰款金額總計人民幣5117.9萬元。其中,對機構的罰款總金額為5000.1萬元,對機構直接責任人罰款總金額為117.8萬元。
據了解,處罰案件涉及的業務領域包括金融統計、支付結算、征信、反洗錢、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呈現兩方面特點:
一是違反征信管理和反洗錢管理規定被處以罰款的金額最多,兩類業務罰款金額分別占比44.6%和42%。單個案件最高處罰金額為1694萬元,為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征信管理規定。
二是對機構和直接責任人實施“雙罰”的比例進一步提高,對90%被處罰機構同時處罰了機構和直接責任人員,涉及征信和反洗錢領域。因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被處以罰款的個人數量占比達56%;因違反征信管理規定被處以罰款的單筆金額最大,為10萬元,且多名責任人被處以10萬元罰款。
從處罰的金融違法行為來看,主要有以下十種表現:
一是未按規定開展客戶身份初次識別、重新識別和持續識別。二是未按規定開展客戶風險等級分類管理。評估單位客戶風險等級未考慮受益所有人相關風險、行業風險。三是未按規定報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四是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五是未按規定開展高風險客戶強化識別,強化盡職調查不到位。六是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七是未按規定落實特約商戶巡檢、“T+0”結算、同戶名轉賬制度。未確保交易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八是未按規定提供、查詢征信信息。未按規定對異議信息進行標注,異議回復不規范。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和企業信貸信息。九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類產品存在引人誤解的營銷宣傳行為,未按規定披露糾紛的投訴途徑。十是貸款統計、理財專項統計存在錯誤,金融產品分類統計發生錯誤,貸款用途分類統計存在錯誤,統計指標取數口徑發生錯誤等。
而上述金融違法行為發生的主要原因主要在于,部分機構未有效落實合規和風險管理制度;片面追求業績,忽視合規管理;監督檢查不嚴,人員管理不力等。
在此基礎上,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對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提出三方面監管要求:
一是建立健全清晰、高效的內控制度。及時根據法律和監管制度要求,持續完善內控機制和治理安排。建立清晰的工作流程,合理界定各級員工職責權限,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結合實際業務風險,建立健全風險監控規則。
二是樹立合規意識,嚴格落實內控制度。增強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和自覺性,加強管理層和員工隊伍建設,扭轉“重業務、輕合規”的錯誤思想,加強監督檢查力度,特別要加強重要崗位、重要人員的監督力度,提高制度執行力。
三是高度重視行政處罰的合規警示作用。對金融管理部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及時組織學習和反思,對相關業務開展風險排查。加強合規培訓,開展警示教育。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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