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12-07 22:09:33
◎據江西證監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對贛鋒鋰業沒收違法所得約111萬元,并處以約332萬元罰款;對李良彬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歐陽明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贛鋒鋰業表示,相關處罰可能會對贛鋒鋰電的分拆上市產生影響,最終結論以江西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
每經記者|趙李南 每經編輯|梁梟
12月7日,贛鋒鋰業(SZ002460,股價81.39元,市值1642億元)發布《關于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1月,證監會對贛鋒鋰業涉嫌內幕交易江特電機(SZ002176,股價19.86元,市值339億元)股票立案。12月6日,贛鋒鋰業收到證監會江西監管局(以下簡稱江西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據上述告知書,對贛鋒鋰業的內幕交易行為,贛鋒鋰業董事長、總裁李良彬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江西證監局擬對李良彬和歐陽明給予警告和罰款,同時沒收贛鋒鋰業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此外,上述行政處罰或影響目前贛鋒鋰業分拆子公司上市的進程。
2020年4月,因為江特電機連續虧損,深交所將對其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江特電機也積極開展自救,引入戰略投資者就是當時重要的解決方案。
按照江特電機的相關方案,“自救”的主要途徑是戰略投資者可以通過二級市場交易及股票增發的方式控制江特電機,以此來增強二級市場信心。江特電機總裁梁云、時任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閔銀章等高管人員按此方案積極尋找戰略投資者。
2020年6月,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政府推動贛鋒鋰業與江特電機之間的接洽。贛鋒鋰業董事長、總裁李良彬,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等人赴江特電機考察,雙方就合作事宜進行交流。
2020年8月12日,江特電機和贛鋒鋰業簽訂《合作備忘錄》,約定贛鋒鋰業獨家認購江特電機非公開發行的全部股票,成為江特電機的控股股東,李良彬成為江特電機實際控制人。
然而,2020年8月20日,贛鋒鋰業與江特電機之間的《合作備忘錄》戛然而止。江特電機當日公告稱,因雙方未能就避免同業競爭的解決方式等關鍵條款達成一致意見,終止籌劃相關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
據江西證監局的調查,江特電機籌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可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屬于《證券法》規定的內幕信息,內幕信息敏感期為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贛鋒鋰業開立的證券賬戶在上述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了江特電機股票。
據江西證監局調查,贛鋒鋰業的證券賬戶由贛鋒鋰業的證券部具體負責投資管理。針對江特電機的股票買賣,江西證監局的調查結果是:“受李良彬決策安排,由歐陽明具體負責,證券部員工具體操作,‘贛鋒鋰業’證券賬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ST江特’(江特電機此前簡稱)股票。”
2020年6月22日,贛鋒鋰業轉入3000萬元至其證券賬戶中。從當年6月23日至7月2日,“贛鋒鋰業”證券賬戶買入“江特電機”股票約1568萬股,買入金額約2648萬元。并隨后在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期間全部賣出,獲利約111萬元。
江西證監局認為,贛鋒鋰業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證券法》的相關規定,構成《證券法》所述內幕交易行為。贛鋒鋰業董事長、總裁李良彬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據江西證監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對贛鋒鋰業沒收違法所得約111萬元,并處以約332萬元罰款;對李良彬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歐陽明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處罰尚不是正式行政處罰決定,贛鋒鋰業及相關人員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并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贛鋒鋰業表示,初步判斷,《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涉及的違規行為未觸及強制退市情形。贛鋒鋰業在公告中稱:“公司將吸取教訓,強化內部治理規范性,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全面提高合規管理和內部控制水平,避免類似問題的再度發生。”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贛鋒鋰業11月23日發布公告稱,董事會同意公司啟動江西贛鋒鋰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贛鋒鋰電)在深交所分拆上市的可行性方案論證工作。
據今年1月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分拆規則(試行)》,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過證監會的行政處罰的情形下,上市公司不得分拆子公司上市。
贛鋒鋰業表示,相關處罰可能會對贛鋒鋰電的分拆上市產生影響,最終結論以江西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91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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