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3 22:48:21
每經AI快訊,繼6月17日就《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后,銀保監會還將推出配套舉措,旨在進一步加強股東股權監管,有效防范金融風險,其中就包括要求銀行保險機構主要股東作出并履行相關承諾。據了解,股東承諾主要分為聲明類、合規類、盡責類三類。銀行保險機構主要股東如違反聲明類、合規類承諾的,監管部門將根據有關規定,視情況對其采取責令改正、限制股東權利、行業警示通報、公開譴責、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終身投資入股銀行保險機構等措施,相關情況應記入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股權管理不良記錄;如違反盡責類承諾,阻礙其他投資人采取合理方案投資入股銀行保險機構,或者拒不配合落實監管要求的,監管部門可視情況依法對其采取措施。一旦銀行保險機構主要股東違反承諾,且同時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或監管規定情形的,監管部門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其一并采取行政處罰、監管措施或撤銷行政許可等措施。(上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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