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3-21 10:37:26
每經編輯|杜宇
據浙江普陀公安,“我只是想通過編故事的方式,吸引一些粉絲,沒想到帶來了這么嚴重的后果。”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沈家門男子顧某后悔地說。
顧某,今年36歲,家住沈家門某小區,是一名微商,主要從事海鮮生意。
近日,顧某想通過“抖音賣貨”的方式銷售海鮮,但是他的賬號粉絲量較小。顧某就想著通過增加自己抖音人氣、粉絲量的方式來增加關注度。
3月19日凌晨1時許,顧某在自己手機相冊里找了一張之前拍攝的某菜場照片,又從網上下載了一張法院庭審照片,通過視頻編輯軟件合成了一條短視頻,配上了一段虛假文字,“沈家門王哥捕魚回家帶了幾條河豚回家吃,經過菜場進去買大蒜,掛在電瓶車上,出來魚被張大媽拿走,張大媽自己還舍不得吃,2個孩子卻沒搶救回來,現在家人索賠380萬。”隨后,顧某又編造謊言對視頻進行配音,“這種事情其實也不是我想的,出了事情我第一時間拿了28萬過去,給他們辦理后事,但是他們現在想要300多萬,這事我們是絕對接受不了的。”
短視頻發布后,迅速引起網友關注并在各大網絡平臺進行轉發,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案發后,普陀警方聯合網信部門立即展開調查,并依法將顧某傳喚至派出所。顧某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悔不當初。
目前,顧某已被普陀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8日。
警方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布信息、言論應遵守法律法規,對于編造、傳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警方將依法嚴厲打擊,絕不姑息。
希望廣大網民在互聯網發布信息時,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建和諧清朗的網絡空間。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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