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10-27 12:05:08
每經編輯|畢陸名
北京時間10月27日上午,中國駐瑞典大使館發布通知,提醒中國公民注意瑞典延長限制入境政策。
全文如下:
日前,瑞典政府再次延長限制入境政策至2020年12月22日,限制范圍不變。中國公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入境瑞典:
一、持瑞典或持歐洲經濟區成員國長期居留許可,或持上述國家有效期三個月以上的D類簽證人員。上述人員以及瑞典公民和歐洲經濟區成員國公民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同居伴侶和子女(需持有親屬關系證明,并提前辦理簽證)。
二、持瑞典學習居留許可人員(無論是否為首次獲得,無論是否在瑞典居住過均可)。
三、高技能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該項條件由入境時機場邊境警察現場判斷)。
四、定居在澳大利亞、格魯吉亞、日本、加拿大、新西蘭、盧旺達、韓國、泰國、突尼斯、烏拉圭的中國籍居民。
瑞典警方強調,瑞典邊境警察擁有外國人能否入境的最終決定和解釋權,瑞典警察局不會提前批準入境許可,也不會通過郵件或電話回答個案咨詢。所有入境決定將在入境時根據當事人所持材料現場決定。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發展中,駐瑞典使領館提醒中國公民盡量減少國際旅行。如確需來瑞,請務必提前了解相關政策,同在瑞家屬、就讀學校或雇主確認,做足準備,避免因無法入境造成滯留或遣返。
有關入境政策詳細說明可參考以下網站:
https://polisen.se/en/the-swedish-police/the-coronavirus-and-the-swedish-police/travel-to-and-from-sweden/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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