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3 16:41:44
每經AI 10月13日訊,央行就《非銀行支付機構行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一是明確基金是用于化解和處置因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缺口導致的行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互助資金。二是明確人民銀行負責監督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負責監督基金管理人,并指出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委托中國人民銀行所屬或主管的非營利性質的行業自律組織作為基金管理人。規定基金來源主要為清算保證金利息按比例劃入基金,計提比例按照支付機構分類評級結果確定,區間為9.5%至12%,通過實行差別計提比率的方式引導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支付業務;其他來源為參與清算財產分配獲得的受償資金、社會捐贈、基金投資收益與其他合法來源;同時規定基金應專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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