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10-08 22:19:59
每經編輯|畢陸名
北京時間10月8日晚間,中國駐德國大使館發布通知稱,中國公民所持過期護照可一直使用至年底。
全文如下:
近日,德國外交部發布通告稱,鑒于德國疫情現狀,為解決在德外國公民證件過期后的合法居留問題,2020年10月31日前到期的在德外國公民所持護照和其他身份證件仍可繼續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該規定不適用于持過期護照首次入境德國的情況。請中國公民及時查看自己的護照有效期和德方的相關規定。如有必要,及時向就近的中國駐德使領館預約申請換發。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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