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4-28 06:39:25
每經編輯|周宇翔
創業板注冊制來了!
4月27日,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方案出爐。深圳證券交易所當日晚間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辦法》),自4月28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涉及到新股民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的問題。
新修訂的《辦法》有以下幾個要點:
1、4月28日以前已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的個人投資者,可繼續參與創業板交易,但首次參與按照注冊制相關法律法規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存托憑證申購、交易的,應當以紙面或電子方式重新簽署《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
2、4月28日及以后新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的個人投資者,需同時滿足申請權限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于人民幣10萬元,以及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兩條要求。普通投資者首次參與創業板交易的,會員應當要求其簽署《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
3、《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可以以紙面或電子方式簽署。
深交所在答記者問時表示,本次修訂遵循存量不變、增量優化和風險匹配原則。
一方面,目前創業板存量投資者基數較大,要兼顧好存量市場的平穩運行,注重保持政策的延續性和平衡性。另一方面,創業板改革涉及發行、上市、交易、退市等各項基礎制度,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需要與之相匹配。
深交所指出,為適應信息技術發展,便利投資者,取消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的要求,投資者可以通過紙面或電子方式簽署。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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