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9 18:38:56
證監會官網公開《資產證券化監管問答(三)》。該問答明確了未來經營收入類資產證券化的有關事項:一、基礎設施收費等未來經營收入類資產證券化產品,其現金流應當來源于特定原始權益人基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國家政策鼓勵的行業及領域的基礎設施運營維護。二、特定原始權益人或者資產服務機構應當具有運營基礎資產或底層資產的相關特許經營許可或其他經營資質。三、自專項計劃設立日起,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基礎資產或底層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應當全額歸集至專項計劃賬戶或管理人有效監管的賬戶。(證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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