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2-20 21:01:22
面包連鎖店85度C將光明乳業告上法庭,理由是幾款光明牛奶包裝盒上的殺菌溫度標識“85℃”侵犯其商標權。近日,上海知產法院二審認定該標識屬于對溫度標識的正當使用,光明公司不構成侵權,駁回了85度C全部訴訟請求。
每經記者|陳祺欣 每經編輯|何小桃
資料圖,圖文無關(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一家是上海老牌乳品企業,
一家是知名臺企面包連鎖店,
兩個八竿子打不到一塊兒的企業
最近居然杠上了!
不知道你注意過沒有
曾有幾款光明牛奶包裝盒上
標識了“85℃”
85度C品牌認為光明
侵犯了其注冊商標專用權
把光明告上了法庭
近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對此案作出二審判決,改判駁回美食達人公司一審全部訴訟請求。事件因此引發輿論關注并登上熱搜。
光明乳業是一家位于上海的老牌乳制品公司,其前身可追溯到1911年英國商人在上海成立的上海可的牛奶公司。光明乳業曾在其部分產品包裝上標注“85℃”的宣傳字樣。
不過,美食達人公司于2003年創立85度C品牌,先后取得四個“85℃”注冊商標且均在有效期內,經過多年宣傳和使用,其在第43類咖啡館、蛋糕店等的注冊商標被中國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
圖片來源:中國商標網
2016年5月,美食達人公司在超市發現,由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明公司)生產的部分牛奶產品外包裝上的顯著位置,使用了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的85℃,光明公司在廣告宣傳中亦突出使用了85℃。
美食達人公司認為光明公司的使用方式,極易在相關消費者中造成混淆,遂以侵害商標權為由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光明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光明公司賠償其經濟損失500萬元及合理開支5.95萬元。
資料圖,圖文無關(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光明公司辯稱,其在相關產品的生產加工中使用了巴氏殺菌技術,工藝參數為85℃、15秒,故在牛奶產品的包裝盒上標注85℃是一種善意、合理的描述性使用。85℃僅是一個溫度數值,是對文字原始含義的使用,描述的是商品加工工藝特點,不是商標意義上的使用。
同時,光明公司稱,其是擁有上百年歷史的國內乳制品行業的老品牌,在國內享有極高的知名度,并無搭便車的需要,被訴侵權商品上也使用了自己的商標。因此,其并未侵犯美食達人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請求法院駁回美食達人公司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美食達人公司的注冊商標在先并具有較高知名度,光明公司在相關產品上標注“85℃”不屬于正當使用,屬于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與美食達人公司注冊商標相同標識的侵權行為,侵犯了美食達人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
據此,一審法院判決光明公司立即停止侵犯美食達人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光明公司賠償美食達人公司經濟損失40萬元及合理開支5.95萬元。
一審判決后,光明公司不服,向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光明公司認為其在涉案牛奶包裝盒上標注“85℃”字樣屬于描述性使用,表達的是涉案產品使用的殺菌溫度,不構成商標意義上使用,沒有侵犯美食達人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請求法院改判駁回美食達人公司全部訴訟請求。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審理認為,美食達人公司將構成溫度標準表達方式的“85℃”的各元素適用不同字體進行不同排列后,客觀上增強了該標識的顯著性而獲得注冊,但也限制了其受保護的范圍。
圖片來源:中國商標網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認為,光明公司的行為僅是為了向相關公眾說明其采用的巴氏殺菌技術的工藝特征,仍屬于合理描述自己經營商品特點的范圍,并非對美食達人公司注冊商標的使用,而是對溫度表達方式的正當使用。
美食達人公司從未生產過被控侵權商品(牛奶),也未在牛奶商品上使用過涉案商標,故在牛奶商品上相關公眾對于美食達人公司并無多少認知。而光明公司在牛奶等乳制品商品上享有的“光明”商標為馳名商標,因此,公眾即使看到光明的商品外包裝也自然會認為包裝上標注的85℃是光明公司采用的巴氏殺菌技術的溫度,而不會認為是美食達人公司生產的商品。
因此,光明公司在被控侵權商品上使用的85℃標識行為屬于對溫度標識的正當、合理使用,未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不構成對美食達人公司涉案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據此,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作出判決,駁回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美食達人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審全部訴訟請求,一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4.7萬元,二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8194元,均由美食達人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12月19日,光明乳業向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回應表示:
以法院的判決為準,判決公正,我們支持,對方的行為和目的不予評價。不過這幾天網友很多支持的聲音,我們感受到了,很感動,特別感謝大家的支持,我們的初心還是做好牛奶,關注消費者的需求,做高品質的牛奶才是我們的目標。
光明還表示,目前光明相關產品已實現技術升級,改為了75℃殺菌,也就是說,包裝上的85℃已經成為了歷史。
圖片來源:網頁截圖
原本是一起簡單的商標糾紛,在經過媒體曝光后引起了網友的熱議。12月19日下午,網友們把“光明被85度C告了”話題送上了微博熱搜第一,展開了大量的討論,還出現了許多“神評論”。數據顯示,該話題的閱讀已達2億,討論有1.1萬。從評論來看,一些網友認為85度C此舉是在蹭熱度和“碰瓷”。
弘Rachel:
我們買光明牛奶的時候根本不會想到85度C…
狐貍狐兔:
如果85度C贏了,那么故宮里乾清宮牌匾“正大光明”就該撤下,因為它侵犯了正大集團和光明集團的注冊商標。
Lemon:
就光明的知名度,還需要沾85度C的光?
rick:
光明的品牌要比85度C出名,歷史也悠久,品牌誕生也要將近70年了,85度C品牌才10幾年,明顯是后者想借題炒作自己。
Yellow-黃:
幸好是85,搞成37,以后還不許別人體溫正常了是吧…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官網查詢發現,美食達人股份有限公司還曾在2014年和2016年申請過“85”、“八五”等商標。
上海市恒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如意對85度C訴光明商標侵權案點評認為,從邏輯上講,如果標識使用行為不能用于識別商品來源,沒有發揮商標的作用,則不構成商標性使用,一般也不會構成商標侵權。另外,構成了商標性使用,并不必然構成商標侵權,此時還要判斷是否會使得相關公眾產生混淆或者誤認,只有造成了實質性的混淆或者存在混淆的可能性,才能認定商標侵權行為的存在。
楊如意表示,無論是商標性使用或是正當性使用的判斷,在比對被控侵權標識與涉案注冊商標相似程度、具體使用方式的基礎上,最終還是要回歸到使用行為是否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和誤認這一終極標準上,以合理界定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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