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1-20 20:06:33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注意到,上述7人受到監管談話是因為其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存在參與新股申購申報的金額超過集合計劃現金總額的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每經記者|陳晨 每經編輯|何劍嶺
圖片來源:攝圖網
11月19日,深圳證監局披露,對中信證券和安信證券兩家券商的7人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注意到,上述7人受到監管談話是因為其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存在參與新股申購申報的金額超過集合計劃現金總額的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滬上一家券商投行人士坦言道:“這種現象之前確實比較常見,但現在監管規定落實之后,基本上集合資管計劃就不再頂格申報了。除非有些投資經理或者交易員膽子特別大,合規不讓還偷偷去搞。”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從深圳證監局官方獲悉,11月19日,深圳證監局下發了兩則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分別是針對中信證券和安信證券兩家券商的共7人。
首先是中信證券。深圳證監局稱,經核查,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積極策略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中信證券股債雙贏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中信理財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中信證券貴賓豐元5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中信證券積極策略15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中信證券積極策略16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中信證券貴賓定制7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存在參與新股網下申購申報的金額超過集合計劃現金總額的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深圳證監局認為,楊冰作為資產管理業務行政負責人,張曉亮作為資產管理業務財富管理業務投資負責人,羅昊作為集合計劃新股品種經理,三人對上述違規事項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依據《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決定對三人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樣,這樣的事情也發生在安信證券身上。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了解到,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理財3號宏觀領航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佑瑞持債券穩利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存在申購新股時申報的金額超過集合計劃現金總額的情況,同樣違反了《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深圳證監局認為,王斌作為公司資產管理部行政負責人,周烽、許也可分別作為上述資管計劃的投資主辦人,陳勇作為公司資產管理部風控人員,四人對上述違規事項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依據《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決定對四人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據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統計,中信證券上述7只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自2016年以來(基本在2016年初至2016年三季度)合計參與首發配售次數多達165次(其中包含10次轉債),而且全部獲配。
其中,中信證券股債雙贏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參與次數最多,達40次;其次是中信證券積極策略15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和中信證券積極策略16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分別達35次和34次。
另外,從新股的角度來看,有16只新股受到前述7只資管計劃中的5只同時參與,比如山東赫達、中潛股份、農尚環境、先進數通等。另外,有6只新股受到4只資管計劃同時參與,分別是花王股份、正平股份、吉宏股份、豐元股份、玲瓏輪胎和海汽集團。
值得注意的是,這7只產品累計申購動用資金高達575.83億元,平均每次動用3.49億元。然而,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查閱資料發現,諸如中信證券積極策略1號、中信證券積極策略15號以及中信證券積極策略16號等在2016年三季度末的資產凈值均在2億元左右,顯然其中必然存在超額網下申購的情況。
具體來看,令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感到最為吃驚的是,中信理財2號、中信證券積極策略1號、中信證券積極策略15號、中信證券積極策略16號和中信證券股債雙贏在同時申購三角輪胎(601163.SH)時就是超額申購。在三角輪胎的發行中,網下的申購上限為1.4億股,發行價為22.07元,頂格申購的資金規模達到30.9億元,而這些資管計劃的總資產均與30.9億元相差甚遠。
另外,相似的事情還發生在玲瓏輪胎、江陰銀行、新天然氣、恩捷股份等多家新股申購的身上。
“其實在三角輪胎的網下申購中,超過一半的投資者都是在‘冒險競標’,不光是中信證券,某大型券商旗下也有集合產品不符合要求,畢竟能達到30多億資產要求的還是比較少的”,業內人士告訴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
滬上一家券商投行人士也坦言道:“這種現象之前確實比較常見,但現在監管規定落實之后,基本上集合資管計劃就不再頂格申報了。除非有些投資經理或者交易員膽子特別大,合規不讓還偷偷去搞。”
《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集合計劃申購新股,可以不設申購上限,但是申報的金額不得超過集合計劃的現金總額,申報的數量不得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了解到,上述那種冒險的網下配售策略,是借助新股網下申購中多個人工操作環節的漏洞,突破有關規定的申購上限,違規高報申購規模,以爭取更多的新股配售份額。對此說法,申萬宏源分析師彭文玉表示:“很有可能!”
“主承銷商是會核查的,但這種現象目前來看還是少數,一旦發現就會被列為無效。如果一旦配售了,主承銷商應該也會受到協會自律監管的處罰”,她進一步表示。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