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1-04 19:15:12
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件近日引發熱議,如今多地已采用公交車司乘隔離裝置,為公交司機加上“防護罩”。
每經編輯|孫志成
圖文無關(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件讓舉國為之悲痛,15條鮮活的生命,因為司機與乘客的口角而永遠沉睡在了滾滾長江的波濤之中。
人們在感到悲傷、惋惜的同時,也開始關注一些現實存在的問題,比如為保障公交車司機安全駕駛,現有的司乘隔離裝置是否有效?一旦遇到不講理的乘客干擾司機駕駛該怎么做?干擾司機駕駛,危及車輛行駛安全的乘客會受到什么懲罰?
而近日,遼寧省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接連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機案,就給出了很好的答案——拉拽公交司機,危及乘客和司機安全,是要被判刑的。
據新華社11月4日報道,遼寧省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近日接連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機案:
汲傳明等3名被告人的行為致使正在行駛中的公交車失控,司機或乘客受傷,均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不等的刑罰。經審理查明:
2017年4月25日晚,撫順市清原滿族自治縣居民汲傳明在沈陽市乘坐133路公交車時,因下車問題與司機張某發生爭執。汲傳明對張某進行拉拽,令其偏離駕駛室。最終公交車失控并撞向路邊護欄。
同年8月11日下午,沈陽居民吳玉香乘坐105路公交車,當車駛出渾南區文瀾苑車站時,其因未能及時下車與司機劉某發生口角,并猛拽、擊打劉某手臂,造成該公交車失控,與路邊停放的車輛相撞。
2017年10月19日14時許,沈陽市皇姑區居民李文在乘坐163路公交車時,因下車問題與司機關某發生口角,并拉拽對方。致使公交車急剎車后,車內一乘客摔倒,頭部受傷。
法院認為:
被告人汲傳明、吳玉香、李文在公交車行駛過程中拉拽駕車司機,導致車輛在公共道路上失控,司乘人員受傷,危及公共安全,其行為均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為此,對汲傳明、李文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判處吳玉香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即便拉拽司機會被判刑,但是許多“暴脾氣”的乘客在拉拽司機的時候腦子里可能并不會想到這些教訓,所以一些地方的公交集團未雨綢繆,很早便開始試驗給司機開“單間”,也就是加裝“司乘隔離裝置”。
其中武漢和西安是較早這么做的城市,據荊楚網報道,2017年,有獨立駕駛室的新型車輛陸續在武漢公交575路、728路等線路上線運營,這些新型車輛與此前車輛最大的不同之處在于安裝了玻璃門,玻璃門既可以讓駕駛人員有單獨空間,不受外界干擾,也通過技術手段保證駕駛員與乘客的必要溝通交流。
西安公交的司乘隔離裝置(圖片來源:央視網-直播零距離截圖)
據了解,截至目前,武漢公交集團有獨立駕駛室的公交車有2489輛。自2017年起武漢公交所有更新的車輛,全部采用這種有獨立駕駛室的公交車型,以后車輛更新都會采用此類車型。
同樣走在前列的還有首都北京,據北京晚報報道,北京公交集團介紹,為強化公交駕駛員的安全駕駛環境,2011年以來,駕艙隔離門納入了北京公交集團購置新車的出廠標配。目前,具備駕艙隔離門車輛已占總運營車數的70%以上。
此外,為確保公交車行駛途中遇有突發事件可快速報警,北京公交集團研發啟用了公交車一鍵報警系統。截至今年5月,北京市已有12520輛車安裝了這套系統,其中中心城區線路實現了基本覆蓋,未來還將逐步增加。
圖片來源:芒果都市頻道
據長沙晚報報道,在重慶悲劇發生后,長沙也開始采用類似北京、武漢的司乘隔離裝置。目前,長沙眾旺公交公司新投入的百余輛新能源車輛,全部加裝了半封閉式的透明擋板。
此外,南京公交集團表示,預計到2019年,近8000輛公交車的駕駛室將全部裝防護隔離門,還要求駕駛員在運營過程中對乘客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駕駛員如受了委屈,單位還會給他“委屈獎”。
圖片來源:遼寧衛視
其余一些城市,比如鄭州、杭州、深圳等地,也出現了輿論,要求給公交司機們加裝隔離板。
近日,網絡上流傳著一張圖片,上面顯示香港公交車的隔離板上明確寫著“滋擾車長乃刑事罪行”。其實,在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給公交司機加裝隔離裝置已經成為慣例,不少地區的隔板甚至使用防彈玻璃材料。
據環球時報報道,一則2012年的網絡視頻展現了倫敦公交車上這種司機護盾的威力:一名發狂的乘客揮舞拳頭猛捶了半天這個護盾,后來還找來一塊木板砸,但不僅司機沒事,護盾也沒受損,最終該乘客只能“不甘”地離去……
圖片來源:youtube
而在這些對公交司機保護做得比較好的地區,對于打擾甚至是攻擊公交司機的行為,都有著嚴格的法律規定。
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查閱了香港《公共巴士服務規例》,其中明確規定,在行車過程中和司機談話等分散司機注意力的行為都屬于違法!而有香港巴士公司也明確稱:除因安全理由外,不得在行車時與車長談話。
圖片來源:電子版香港法例
如果任何人觸犯了法例,可能會被判處3000港幣罰款,以及6個月監禁!
圖片來源:電子版香港法例
2006年,新加坡巴士公司SBS曾針對司機遇襲事件,發起了一場公眾宣傳運動。新加坡所有公交換乘站和終點站張貼了預防攻擊事件的海報,并在其運營的2800輛公交車中懸掛標識,鼓勵乘客對受攻擊的司機施以援手、及時報警。
在新加坡,襲擊公交司機一旦被法庭定罪,可被罰最高2000新元,或者最長6個月監禁,或者兩者兼施。有加重罪行的行為,可判處長達12個月的監禁。
在美國,攻擊公交司機可是和襲警一樣的重罪。據新華網報道,2002年,紐約州立法規定,攻擊公交車司機或地鐵工作人員為刑事重罪,等同于攻擊警察。公交車駕駛座上方有攝像頭,車頭顯著位置有一個告示,上面寫道:“攻擊巴士司機為刑事重罪,將處以7年監禁。”
在美國新澤西州,公交車駕駛座與乘客座位之間地板上有一道很粗的白線,車輛行駛過程中,所有乘客都不得跨越白線站在駕駛座附近。任何人試圖跨越白線或停留在白線以內,司機都會立刻發出口頭警告。對司機的攻擊,將被處以5年監禁和7000美元罰款。
據環球時報報道,加拿大在2015年還通過法案,決定對襲擊包括公交車、出租車、渡輪、地鐵等所有公共交通司機的人處以比普通襲擊行為更嚴厲的法律懲罰。
在萬州事件后,可以預見我國也會出現越來越多的聲音,希望進一步完善相關設施及法律法規,從而防止悲劇再次發生,嚴懲并震懾這種拿全車人的生命開玩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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