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0-10 18:23:02
10月10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通知提出,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每經記者|周程程 每經編輯|陳星
圖片來源:攝圖網
10月10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其中,在取消審批改為備案方面,通知明確,對取消審批后有關部門需及時準確獲得相關信息,以更好開展行業引導、制定產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改為備案。市場主體報送材料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有關部門不再進行審批。
通知提出,通過“證照分離”改革,有效區分“證”、“照”功能,讓更多市場主體持照即可經營,著力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
在明確改革方式,突出照后減證,能減盡減,能合則合的同時,通知也強調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通知要求,加快建立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進一步推進聯合執法,建立統一“黑名單”制度,對失信主體在行業準入環節依法實施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探索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新產品、新業態采取包容審慎的監管方式,著力為新動能成長營造良好政策環境。
在工作目標上,通知還明確,建立長效機制,同步探索推進中央事權與地方事權的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改革,做到成熟一批復制推廣一批,逐步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在全國有序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對所有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實現全覆蓋,為企業進入市場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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