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9-16 14:11:02
9月16日~17日,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指導,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主辦的“2018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專題研討會”在北京舉行。在16日上午的會議上,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院長樊綱針對目前出現的國資投資民企的現象提出建議:國資投資民企可采用“優先股”制度。
每經記者|李可愚 每經實習編輯|廖丹
主辦方供圖
9月16日~17日,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指導,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主辦的“2018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專題研討會”在北京舉行。
在16日上午的會議上,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院長樊綱針對目前出現的國資投資民企的現象提出建議:國資投資民企可采用“優先股”制度。
關于國資投資民企的“優先股”制度,他表示:“(國資)可以投資,可以盈利,但是不要因為投資把國有企業的管理機制帶到民營企業當中去,這樣可以使民營企業保持活力。”
對于國資投資民企的現象,樊綱分析稱,在資本運作的情況下,往往國有資本在收購民營資本股權以后,把民營企業的運行機制也納入到了國有企業的管理方法中。而國有部門由于需要得到監管,在決策上會慢一點,活力會小一點,承擔風險的能力相對而言就差一點。
他表示:“發展民營企業就是為了讓它發揮活力,一旦把它‘并表’,并到了國有企業的運行方式當中,按照國有企業的管理方式來管理民營企業,盡管資本暫時沒有變化,但是從經濟活力來講,從我們未來經濟的發展來講,這是一個不利的趨勢。”
同時,他也指出,客觀上,國有企業有很多資本,怎么把這些資本用活、怎么發揮它們的作用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因此,他建議國資投資民企可使用“優先股”制度。他認為,這樣可以使民營企業保持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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