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7-20 20:44:45
7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公募資產管理產品除主要投資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外,還可以適當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攝
7月20日晚,央行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作為4月27日《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的配套政策,《通知》明確公募資產管理產品除主要投資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外,還可以適當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
《21世紀經濟報道》解讀認為,央行對原有指導意見的并未有新的“放松”,而是在原有框架進行執行的細化,以及根據實際情況明確一些問題。
據《第一財經》,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院長、教授黃益平說,“資管新規”相當于對中國金融市場資產管理業務模式的整體重塑,無論是金融機構業務重新梳理,還是經濟主體的產品接受程度,都需要具有明確、可操作的方案。“資管新規”細則始終堅持去杠桿的政策方向不動搖,進一步明確了監管標準和要求,更充分考慮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和實體經濟合理融資需求,有利于消除市場不確定性,穩定市場預期,確保金融市場穩定運行,將為實體經濟創造健康的貨幣金融環境,更有條件打贏防范重大風險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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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顯示,按照《指導意見》第十條的規定,公募資產管理產品除主要投資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和上市交易的股票,還可以適當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但應當符合《指導意見》關于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投資的期限匹配、限額管理、信息披露等監管要求。
此前,《指導意見》規定,公募產品主要投資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規和金融管理部門另有規定外,不得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公募產品可以投資商品及金融衍生品,但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以及金融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
就銀行理財而言,“非標”投資的關鍵問題,不在于估值(因為可以明確采用成本攤余計量),也不在于額度管控(更關鍵因素控制自然規模就控制住了),而在于資管新規作為框架性文件已經嚴格限制了期限錯配。在這個前提下,如何適度放松對非標的管控,以有序推動企業去杠桿,是銀行關心的關鍵。
一位銀行資管部高管表示,目前銀行新的理財產品投資非標資產的,備案時必須明確為私募類型產品,公募產品即使期限匹配也不予通過備案。在期限錯配要求的大框架下,能夠對非標投資放松的口子就在銀行公募產品投資“非標”,若能放開,將向企業釋放一定流動性。
“《指導意見》的表述為主要投資標準化債權,那么就應該允許投一定非標,由于非標大幅受限,實體經濟融資受影響嚴重,如果允許投一部分非標,對于流動性有一定改善。”一名資管業專家表示。
一位專家表示,公募可投非標,并非所謂的“新”放松,公募基金的規定本來就是可以“投資流動性受限資產”,但比例受到限制。資管新規要求投資非標期限不錯配,而且也有比例限制,要求其實是高于目前對公募基金的要求的。
《通知》顯示,過渡期內,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投資新資產,優先滿足國家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建設續建項目以及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但老產品的整體規模應當控制在《指導意見》發布前存量產品的整體規模內,且所投資新資產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
該規定的背景在于,此前的規定中,為了順利完成過渡,老產品可以繼續投資老資產,但是對于老產品能否投資新資產沒有明確,現在考慮到市場需要擴大融資渠道,執行通知明確允許老產品投資部分新資產。
有資深銀行資管人士指出,過渡期兩個月以來,符合監管規定的產品發行規模和增速不達預期。以銀行為例,資管部門可能做好了準備,但渠道和客戶部門可能沒有做好準備;或總行做好了準備,分支機構還沒有做好準備。因此,如果一刀切地要求老產品不得投資新資產,反而可能影響資管新規的順利過渡。
按照通知的要求,過渡期內,對于封閉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開放式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的并持有到期的債券,可使用攤余成本計量,但定期開放式產品持有資產組合的久期不得長于封閉期的1.5倍;銀行的現金管理類產品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暫參照貨幣市場基金的“攤余成本+影子定價”方法進行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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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顯示,對于通過各種措施確實難以消化、需要回表的存量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在宏觀審慎評估(MPA)考核時,合理調整有關參數,發揮其逆周期調節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表外資產回表。支持有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回表需求的銀行發行二級資本債補充資本。
監管會考慮相關的補充資本的措施。根據資管新規,過渡期問題由原來的2019年6月延長至2020年底,給了金融機構更充足的整改和轉型時間。監管要求資產回表不能在2020年前一次性回表,必須逐年分批次進行,這對銀行貸款規模、資本波動會帶來一定的影響。
此前,招行高管在該行股東大會上表示,過渡期之內,招行70%非標資產自然到期,30%非標資產的期限會超過資管新規的過渡期。根據招行方案,一是,對有還款實力的企業,動員企業提前還款;二有可能對回表產品的資本占用有一定放寬,對非標資產,通過非標轉標轉化為標準化資產,在新產品中繼續承接;三是對期限比較長的項目,與保險資金等長期限資金合作,共同消化。
從目前看,資產回表進程并不令人滿意。表內信貸難以承接表外融資的局面仍在繼續,大部分表外融資需求難以向表內轉移,是拖累社融的主因。
《通知》顯示,過渡期結束后,對于由于特殊原因而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產,經金融監管部門同意,采取適當安排妥善處理。
據《21世紀經濟報道》,按原來新規的規定,各家銀行均有在過渡期內無法自然到期的產品,尤其是一些長期限股權類產品和投向特殊行業的產品,這部分產品期限很長并且難以通過回表或者其他渠道化解,如果此次執行通知對這部分產品的回表問題留出口子可以說是有益補充。
《通知》的調整,一方面是考慮到執行過程中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是考慮到新規出臺后市場呈現出的實際情況。這些新的情況包括:新增社會融資規模連續驟降,債券違約愈演愈烈,信用風險逐步蔓延,企業再融資極為困難。
資管新規4月底發布,5月、6月,新增社會融資規模連續驟降。5月份,新增社融規模環比近乎腰斬,同比大降3022億元;6月新增社融總量1.18萬億,同比少增約6000億,社會融資規模存量增速繼續大降至9.8%。結構上看,發放給實體企業的貸款保持增長,主要是表外非標融資持續大幅萎縮。
債券市場,違約事件不斷爆出,中小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渠道明顯受阻。截至7月16日中城建公告15中城建MTN001截至付息日終未能足額償付資金,今年以來債券市場已經有超過15個發行人、27只債券發生違約,涉及債券余額超過280億。
一位知情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透露,實際上,這些細則并非對資管新規進行了“放松”,而是為了解決資管新規過渡期內面臨的一些問題。過渡期結束后,或將根據實際情況實施新的監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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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央行公告全文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政府工作報告、十九屆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的精神,實施穩健中性貨幣政策,繼續推進金融改革開放,規范金融秩序,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為進一步有效防控金融風險,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更好地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制定了《關于進一步明確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一、制定背景
《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發〔2018〕106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自4月27日發布實施以來,在規范資產管理市場秩序、防范金融風險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更好地貫徹落實《指導意見》,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制定了《通知》,就過渡期內有關具體的操作性問題進行明確,以促進《指導意見》平穩實施。
《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進一步明確公募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范圍;二是進一步明晰過渡期內相關產品的估值方法;三是進一步明確過渡期的宏觀審慎政策安排。
二、公募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范圍
《通知》對《指導意見》第十條進行了進一步闡釋,明確公募資產管理產品除主要投資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外,還可以適當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以下簡稱非標),但應當符合《指導意見》關于非標投資的期限匹配、限額管理、信息披露等監管規定。同時,為給予金融機構發行新產品和培育投資者一定時間,《通知》進一步明確,過渡期內,金融機構可以適當發行一部分老產品投資一些新資產,但這些新資產應當優先滿足國家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建設續建項目以及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同時強調,老產品的整體規模必須控制在《指導意見》發布前存量產品的整體規模之內,所投資新資產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
三、資產管理產品的估值方法
《通知》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對資產管理產品實行凈值化管理,金融資產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使用市值計量??紤]到部分資產尚不具備以市值計量的條件,過渡期內封閉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開放式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適用攤余成本計量。
四、過渡期結束后的安排
為認真落實《指導意見》關于“確保平穩過渡”的要求,《通知》明確提出,對于過渡期結束后難以消化的存量非標,可以轉回銀行資產負債表內,人民銀行在宏觀審慎評估(MPA)考核時將合理調整有關參數予以支持。同時,為解決表外回表占用資本問題,支持商業銀行通過發行二級資本債補充資本。
對于因特殊原因難以回表的非標和過渡期后仍未到期的少量股權類資產,《通知》明確,經金融監管部門同意后,金融機構可以合理妥善處理。
此外,為促進有序整改,《通知》按照《指導意見》要求,由金融機構自主制定整改計劃,監管部門予以監督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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