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7-04 23:29:57
日前,遼寧保監局對浙商財險遼寧分公司下發處罰決定書,稱其“簽發新保單承保非車險新業務85筆”,并對該拒絕、妨礙監管的行為處以罰款。
每經記者|涂穎浩 每經編輯|畢陸名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日前,遼寧保監局對浙商財險遼寧分公司下發處罰決定書,稱其“簽發新保單承保非車險新業務85筆”,并對該拒絕、妨礙監管的行為處以罰款。
一位保險機構管理層在此前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妨礙監管性質較嚴重,相應的處罰也會比較重。”他指出,保險公司一般都會積極配合監管接受監督檢查。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因妨礙監管,保險公司被重罰的事件亦不少見。如去年山東保監局通報了英大泰和財產濰坊中支安裝錄音設備,竊聽檢查組調查談話及工作交流內容,妨礙檢查組依法監督檢查,最終對該公司和負責人罰款112萬元。
2017年9月,原保監會對浙商財險下發監管函,因償付能力不達標、風險綜合評級為D類,責令其增加資本金,停止非車險新業務,停止增設分支機構。
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12月12日經營期間,浙商財險遼寧分公司違反保監會監管函〔2017〕23號有關禁止停止接受非車險新業務(包括直接保險和再保險分入業務)之規定,簽發新保單承保非車險新業務85筆。由于上述拒絕、妨礙監管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相關規定,遼寧保監局對浙商財險遼寧分公司及時任負責人共處以12萬元罰款。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還有多家險企因妨礙監管遭到了地方監管局處罰。
如今年5月,福建保監局對人保壽險泉州市中心支公司下發處罰決定書,稱其不如實向檢查組提供2016年8月4日產品說明會所使用的真實課件,妨礙依法監督檢查。福建保監局決定對人保壽險泉州中心支公司罰款,并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同月,該地方保監局還對陽光人壽漳州中心支公司下發處罰決定書,稱公司存在妨礙依法監督檢查的違法行為。一是該公司工作人員郭全民、銷售人員李建能通過公司微信工作群發布妨礙依法監督檢查的信息;二是該公司工作人員吳麗燕未經檢查人員同意,擅自對檢查工作資料進行拍照,發送至公司微信工作群,并發布妨礙依法監督檢查的信息。福建保監局決定對陽光人壽漳州中心支公司罰款,并責令改正。
實際上,類似“偷拍”妨礙監管檢查的現象此前也發生過。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山東保監局對英大財險山東分公司及其所屬濰坊中心支公司(濰坊支公司)保險業務經營情況開展現場檢查。去年1月6日,發現英大財險濰坊中心支公司在該公司提供的檢查人員工作場所內安裝了2部智能竊聽裝置,用于竊聽檢查組調查談話及工作交流內容。現已查實,該行為系該公司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魯文濤、綜合部臨時負責人韓濤、代理人楊長浩、財務輔助崗人員崔昭等人蓄意串通、共謀,意欲竊取檢查組重要談話內容,以便進一步干擾、妨礙、對抗監管檢查的嚴重違法行為。
更戲劇的是,業內傳聞,因綁定設備的透明膠掉了,竊聽事件最終敗露。山東保監局在《關于英大財險濰坊中心支公司嚴重妨礙監管檢查惡性事件情況的通報》中稱,此舉“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為惡劣”。同時,檢查組還發現濰坊支公司存在設立大額賬外資金、代理業務手續費不真實、報銷虛假費用等違規問題。
2017年7月24日,山東保監局公布了對英大泰和財產濰坊中支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英大泰和財產濰坊中支處以總計112萬元的罰款,并撤銷其時任副總經理魯文濤的任職資格。
2010年1月至3月,北京保監局對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簡稱長安北分)進行了現場檢查。在檢查過程中,長安北分存在拒絕、妨礙監督檢查的違法行為,而時任長安北分副總經理郭強、員工魯建科與章漢琴三人直接實施了上述違法行為。
因業務財務數據不真實、拒絕妨礙依法監督檢查、委托不具有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三大問題,長安北分被處以合計80萬元罰款,長安北分及其海淀支公司、豐臺支公司和朝陽營銷服務部被處以停止接受新業務6個月;8名責任人則被處以警告、罰款或撤銷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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